【鹰君争产】法官指不认识信托 罗老太研上诉 嘉瑞望母亲回家
鹰君集团创办人罗鹰石遗孀罗杜莉君(罗老太)早前状告汇丰国际信托,要求撤销汇丰信托作为家族信托的受托人,高等法院今(22日)颁下判辞裁定罗老太败诉。法官在判辞直指罗老太对于信托成立及管理的基本资料也似乎不认识,不相信她与汇丰有“共识”,即汇丰要听她指示管理信托,又称若情况成立,当中或会涉及欺骗税局及逃税情况。法官又认为罗老太三子罗嘉瑞增持鹰君股份是为保障罗氏家族在鹰君的控制权,是为鹰君的利益著想。罗老太透过发言人指,正研究会否上诉。
罗嘉瑞:望母亲尽快回家 一家人和谐融洽
罗嘉瑞透过发言人表示,尊重法庭裁决,希望事件告一段落,母亲能尽快回家团聚,一家人和谐融洽;罗老太则表示多谢传媒关心,又称她身边还有支持和尊敬她的儿女,正研究是否要上诉。罗启瑞则暂未有回应。
而汇丰发言人称,对裁决表示欢迎,并指今日的裁决充分显示汇丰信托一直按信托契约的条款和法律行事。
罗启瑞称最担心妈妈的感受
六子罗启瑞则回应称:“我已经尽力而为,现在我最担心是妈妈的感受。一位老人家活到100岁,本以为属于自己毕生累积起来的财富,一夜之间失去掌控,可想而知,心情绝对是非常难过。
妈妈一直以来对家庭及所有子女都照顾得无微不至,要是全部子女都能够支持妈妈,根本就不用打官司。此一刻,我希望所有兄姐都能够回心转意,体贴妈妈的感受,不要再让老人家难过。”
罗老太称与先生创立鹰君 法官:老太参与程度甚低
对于罗老太指与汇丰之间有一个共识,即汇丰会听从罗老太指示去管理信托。法官认为,根据罗老太在庭上的证供,虽然罗老太形容自己与罗老先生共同创立鹰君,携手打天下,但罗老太的证供却显示她在生意上参与程度甚低,相信罗老太与罗老先生属“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夫妇。
法官续指,罗老太明显将所有信托的事宜交由罗老先生负责,而她对于信托成立及管理的基本资料也似乎不认识,而无法支持罗老太称汇丰与她之间有“共识”的说法。
法官指罗老太说法或涉逃税 并不可信 或遭误导
法官认为虽然罗老太称汇丰时任高层Paulina Lau曾向她表示,汇丰会按她指示管理信托,又随时可以“炒汇丰鱿鱼”,但法官指罗老太证供有问题及不可信,有关说法亦不可信,不过法官又补充罗老太或被误导。
法官续解释,若“共识”之说成立,而罗老太在一个本应以全权委托形式运作的信托中,又可控制当中资产,有关交易及相关文件或构成欺骗税局及逃税的情况。
罗嘉瑞增持鹰君股份 法官:保障家族控制权 非威胁
法官又指,罗嘉瑞没对信托持有的股份或在鹰君中的权益构成威胁,法官反认为罗嘉瑞增持鹰君股份是为保障罗氏家族在鹰君的控制权,是为鹰君的利益著想,同时是跟从父母所愿。法官亦相信罗嘉瑞从没打算增持高于30%的鹰君股份,而他亦不能这样做,否则会引发全面收购。
对于罗嘉瑞曾对兄弟姊妹扬言要“炒哂你地”,法官认为事实上罗嘉瑞持有的鹰君股份不足以“炒哂”其兄弟姊妹,而兄弟姊妹亦深知有关事实,而罗嘉瑞只因不满兄弟姊妹,讲他与儿子的坏话,才会这样说,事件与威胁到汇丰的权益没有关连。
对于罗老太指控汇丰偏帮罗嘉瑞,法官认为长久以来罗嘉瑞都是作为罗家与汇丰的联络人,刘倩儿与罗嘉瑞联络亦非秘密,且若二人有不可告人关系或刘倩儿曾私下向罗嘉瑞“通水”的话,有关对话必定不会纪录在众多的会议文件及内部纪录,没证据显示二人有不寻常关系。法官认为汇丰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作依归去管理信托,亦小心谨慎地处理了当时的情况。
案件编号:HCA 3246/2016, HCA 35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