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郭子豪涉酒后驾驶 认事发前曾饮白酒 案押后下月判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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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郭子豪早前被发现在尖沙嘴涉嫌酒后驾驶,并被验出其呼吸样本的酒精浓度高出法定标准近1倍,郭事后被落案起诉,案件今(21日)在九龙城法院提堂,郭承认控罪,求情时承认当晚曾饮用白酒,裁判官把案押后至6月11日判刑,以候郭的社会服务令报告,并须交出驾驶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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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郭子豪,27岁,承认于今年3月27日,在尖沙嘴么地道近梳士巴利道,其呼气测试所含的酒精读数接近50度,高出法庭限制近1倍。
热心公益如到沙滩执垃圾
郭的律师求情时称,郭任职兼职健身教练,月薪约3万5千元,曾在健美比赛中获奖,他亦常热心公益,如有到老人院探访,到沙滩执垃圾等。
案发当日郭工作完毕后往食晚饭,期间有饮用白酒,至凌晨时分收到家人电话指其母亲身体不适,情急下才驾驶欲尽快回家。幸而事件中并未有人受伤,亦未有任何损毁,郭已知错并承诺不会重犯。裁判官听毕求情押后判刑。
案件编号:KCCC143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