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涂谨申:立法会秘书处若不愿作磨心 可寻求法院宣判
《逃犯条例》法案委员会昨日(6日)原定下午再开会议,惟秘书处去信全体委员,通知第三次会议的日期改为周六(11日)上午,原订昨日举行的会议取消。
不过,负责主持下午会议的最资深议员、民主党涂谨申坚持开会,讨论是否采纳内务委员会的指引。涂谨申今日(7日)接受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发》访问时强调,昨日是正当的审议会议,属于合法、合宪、合程序;若立法会秘书处不将会议记录不载入史册或上载网站,他会开设法案委员会专属网站,将审议记录公开,接受市民监察。
涂谨申又表示,认为目前议会情况不难处理,民主派会按议会程序继续开会。他估计指事态继续发展下去,若秘书处或政府在行政上感到困扰,“可能觉得好烦,不愿再作磨心”,可以寻求法院宣判。
民主派不会透过法律途径宣告昨日会议合法
涂谨申在节目上表示,有部份市民认为凡是秘书处及政府所作的事,必然具正当性,“但绝对不是这样”。他又指,若立法会会议一定要经秘书处承认方是合法会议,“从历史的角度,有很多例子都证明了不是这样。”
涂谨申称,民主派不会主动透过法律全途径,宣告自己召开的会议是合法,“因为我们本来就是合法。”他指,若然秘书处在行政上感困扰,“可能觉得好烦,即系大家所讲的‘磨心论’,或可由秘书处任提告的角色,寻求法院宣判,由民主派及建制两方相互对辩,在法庭上三家陈词。”
他形容,这个做法好处是秘书处可以严守中立角色,“不妨是一个正当的方法”。
涂谨申在昨日(7日)召开修订《逃犯条例》法案委员会中,在没有竞争的情况下获选为主席。他承认无秘书处的协助,推动审议会有困难,指若秘书处要偏颇,民主派只能依靠自己的能量推动会议,他将会著秘书处观看录影做会议记录,若秘书处不做就由他的秘书做,完成后会转发予所有立法会议员,又指如果秘书长不愿将会议纪录载入史册,民主派会另设立法会网页上载。
昨日由民主派召开的《逃犯条例》法案委员会上,新民党容海恩在会议期间到场举牌抗议,指该会议是不合理不合法。涂谨申表示在他的角度,容海恩进入会议室,会当她有份出席会议。
郭荣铿:将于周五内会动议解雇陈维安
郭荣铿指,将于今日内提出对立法会秘书长陈维安失职失责的追究事项,于周五的内务委员会提出动议,讨论是否应解雇陈。他续指,他们不会缺席周六的法案委员会会议,即使被擡走也会抗争到底,“如果我们(泛民)全不出席,岂不是让他们很容易通过,我们要如何与香港人交代。”他承认逻辑上不应参与石礼谦主持的会议,但他们不能坐以待毙。
立法会议事规则委员会主席谢伟俊则指,民主派与建制派就法案委员会争拗的情况不理想,但秘书处在没有惯例之、先例之下,只是用常理及常识作判断,作出艰难决定,不能怪责秘书处。他未有直言秘书处做法有错,但认为第二次给涂谨申继续主持会议,及容许他将其他委员逐出会议厅,已经是错误。他又表示,明白今年是选举年,但不希望双方的争拗而影响立法会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