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会选战】泛民引述冯骅:确认书为行政方便 选管会无法理基础
撰文: 邓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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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届立法会选举,选管会要求参选人签署确认书,不少泛民均质疑确认书的法律效用及法理基础,拒绝签从,并于今午到选举委员管理会跟主席冯骅会面。泛民引述冯骅称,确认书只是为了行政方便,但选管会没有法理基础要求参选人必须签署声明,亦不等同拒绝签署者就是失去参选资格。
被问及会否司法覆核,梁国雄指有可能,但须先看选管会行动。
确认书要求参选人表明拥护《基本法》,承诺基本法三项条文,包括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部分、香港是高度自治地方直辖中央人民政府、修改法例不得抵触中央对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
郭:冯骅指确认书为了行政方便
前来会面的议员包括民主党刘慧卿、单仲偕、涂谨申;公民党梁家杰、郭荣铿、杨岳桥;工党何秀兰、张超雄等人。
双方会面约一个半小时后,郭荣铿场外向记者交代,指冯骅承认,确认书只是为了行政方便,予选举主任去信纳和决定候选人的声明属实与否,但选管会没有法理基础要求候选人必须签署声明,亦不等同拒绝签署者就是失去参选资格。
但另一边厢,冯骅表示,若声明不属真确,有关人士或会被检控。选管会将会向律政司寻求法律意见,但郭荣铿表示,对方说不清寻求法律意见的基础或细节。
继公民党、民主党、工党等代表跟主席冯骅会面后,社民连梁国雄和黄浩铭、人民力量陈志全亦跟冯骅会面商讨。
会议过后,三人坚持不会签署确认书,认为冯骅表明确认书不是表格一部分,亦承认是有见区议会选举,有参选者主张偏离一国两制方案以及基本法,故设计是次工具,惟未知该区议会参选者为何人。梁国雄质疑,改写了以往只要有足够提名,就能拥有参选的资格,直认是阻碍行政,亦令某种持不一意见的参选人难些参选。
冯骅早前向民主党等人表示,参选人可自行草拟声明。被问及冯骅有否挽留三人,三人却表示没有,表态不签之后,冯骅亦指他们大可不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