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强妈妈被宝马撞至当场截肢 被告求判社服令 官:判监机会100%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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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宝马私家车去年于荃湾梨树路,失控铲上行人路,撞到一名抱著仅两岁大女儿的36岁妈妈,其左下肢即场截断,断肢及后在车底下寻回。任职地产经纪的司机早前承认罪行,其代表大律师今(15日)进一步求情时指,被告因工作繁忙,或因一时分神致车祸,现感到自责,又著法官不要受舆论影响判刑,更指不少政界或娱乐人物涉交通事故,多只判社会服务,著法官也考虑判被告社会服务令,但法官直言判监可能性是百分之百。

被告陈晓升在区域法院承认危驾。(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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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陈晓升(29岁)早前承认危险驾驶导致他人受严重伤害罪,法官有为他索阅背景报告及社会服务令报告。

更出名政界或娱乐人物只判社服

辩方律师今作进一步求情时指,社会服务令报告内有多项资料与实际不符,又提到不应因为本案有网络舆论,而不考虑判处社会服务令,直指有比本案更出名的政治界或娱乐界人物,也曾因类似罪行被判社会服务令,辩方又指感化官“太过关心被告,有唔同咗嘅考虑”,望可再索社会服务令报告。

富有同情心每月捐款100元

辩方又指,被告并非是坏人,而是富有同情心,每月会捐款最少100元,历年来捐出若逾万元,被告亦不是“临急抱佛脚”,在事发后才捐款,被告亦曾帮忙拾到途人的银包及交往警署。

去年一月,歌手梁汉文驾驶平治房车撞车,揭发他涉嫌“酒后驾驶”被捕。(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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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前一晚促成交易证工作繁忙

律师又指,被告事发后“落车自己都呆咗”、“吓到傻咗”,又提及报告提到被告工作繁忙,前一晚仍为促成交易,事发当日早上又要开会,但被告至今再回忆事件,也无法说出确实原因,一时分神或是其中一个原因,他每日都感到自责,又撰信向事主道歉。辩方强谓,被告若因此案判监或失地产牌。

判刑须反映社会对罪行憎厌

法官直言不会为被告再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又称刑罚需要达阻吓目的,及反映社会对罪行的憎厌,直言判监的可能性是百分之一百,但仍未就刑期作决定,故押后案件至本月30日。

女事主当时抱著2岁女儿

案情指,被告于去年3月19日驾驶私家车往梨木树邨时,36岁女事主正抱著2岁女儿站在行人过路处和交通管制箱之间,事主前方的路段向右弯,但被告却直冲上行人路,尽管被告及后已刹车及扭軚,但仍撞致事主倒地,但事主仍紧抱女儿。

左小腿断肢在车底寻回

救援人员到场时,已发现事主左小腿折断,并与左腿分离,右脚掌及右下肢严重被压扁至骨及肌肉外露,其折断的左下肢在车底寻回。事主送院后被发现多处骨折,亦需要切除右脚掌,其左脚则要装义肢。事主2岁女儿在意外中左膝擦损及左大腿肿胀,事后患上创伤后压力症候群。

案件编号:DCCC 88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