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立法向解放军移交中区军用码头 建制派支持:物归原主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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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拟立法将中区军用码头移交解放军驻港部队,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今日(2日)讨论。保安局局安李家超表示,按1994年中国及英国协议,其中特区政府须为驻军重建军事设施,而中区军用码头工程已完成六年,政府有责任早日将码头陆上范围列为禁区及受保护地区,并在海上设立限制区域,重申立法建议是保护军事设施,及便利市民在码头无需隔离时可以通行。就香港警方可否在军用码头执法,李家超仅指,若有任何事情发生,会按特区法例处理;驻军有权按实际情况要求人士离开,或向警方请求协助。政府计划于本立法年度内,向立法会提交法例修订建议。

码头设活动栏栅 未知开放时间表

据设计,除面向维港的一面外,码头其余三面均采用活动栏栅,将军事用地与周围的公园及行人路隔离,以便在码头无需隔离时,可打开栏栅供市民通行。在其他情况下,行人亦可在码头南面的步行路继续使用海滨公园。不过未知开放时间表。

会计界梁继昌提出,如香港警方为追捕疑犯,进入栏栅后的范围,是否仍可执法。李家超指,进入受保护地方首先要获得授权,但考虑所有因素后,可以打开栏栅开放予市民,若有任何事情发生,会按特区法例处理。李家超指出,即使打开了栏栅,该范围都是军事用地、属受保护地方,驻军人员可以按实际情况要求人士离开及向警方请求协助。

政府建议将修订《受保护地方令》,以便日后简化开放手续。(立法会文件)

毛孟静︰变相割地

民主派会议召集人毛孟静质疑,移交中区军用码头是“割地”,变成“一地两检”;区诺轩批评当局无考虑到咨询期内收到的反对意见,亦关注是否等于“割地”。李家超指,毛孟静的讲法是不符事实及错误演绎,强调立法建议是令中区军用码头作为军事用地,能受到条例保障,有关用地按《驻军法》是由驻军管理。

有关立法建议获建制派议员支持,其中民建联葛珮帆表示,“不同意休憩比布防重要。”指中环商业区是香港核心,有防务需要。经民联张华峰形容移交码头只是“物归原主”。工联会何启明认为,有人以为香港的和平来得太容易,质疑未见过战争怎能评论有无军事用地需要,防务对保障市民安全是最优先。李家超回应,大部分人都无军事常识,无军事训练,但从电影或历史时,军事袭击可以随时发生,如偷袭珍珠港就是突然发生,要交给专业的驻军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