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上女友家偷完又偷 求情称已反省 官斥难相信判更生中心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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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累累的年轻男运输工,到女友家时潜入女友母亲的房间偷8千元,被控偷窃后,再到女友家偷1万元,他早前在东区法院承认控罪,求情时一再称已反省及知错求轻判,惟裁判官闻说后直言青年犯完一次又一次,难信短时间内改变,并说:“唔系讲下就得,要做架。”最后判青年入更生中心。

被告莫子俊在区域法院承认两项盗窃罪名。(资料图片)

被告莫子俊(18岁)承认于去年11月某天及今年3月3日,在其女友于鸭脷洲深湾轩居的住所内偷窃。

辩方律师求情时指,被告已自我反省,愿意改过自新,又亲撰求情信表达悔意,望法庭可体谅年青人会犯错的可能性。

曾对感化官说谎及不上庭

但裁判官称法庭一直给予被告机会,但本案情节、性质严重,涉案金额高,直斥被告18岁已经“咁大胆”,在案件押后期间又对感化官说谎,又不到法庭应讯,亦不听从感化官指示。

裁判官直言如何相信被告一出去就做番好人,又称:“唔系讲下就得,要做架。”最后认为适合判处被告到更生中心接受训练。

案件编号:ESCC 386、72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