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身份证】1968、69出生市民4月1日起换证 85及86年3月底截止
撰文: 张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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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市民新新身份证已于1月推出,入境事务处今日(21日)提醒于1968年或1969年出生的香港居民,可于4月1日起至6月1日换证,须亲身前往任何一间智能身份证换领中心办理换领手续。
入境处在这次换证计划推出新的关爱安排,合资格的申请人可携同最多两名65岁或以上的亲友一同前往换证。各换证中心的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六上午8时至晚上10时,公众假期除外。
入境处指“全港市民换领身份证计划”的对象是全港市民,不论是永久性居民或在本港就业、投资、居留或就读的非永久性居民,均须在指明期限内前往换证中心办理换证手续。另外,雇主亦应安排其外籍家庭佣工在指定期限内前往换证中心办理换证手续。
而4月1日至6月1日的换证日期,只限于1968年或1969年出生的香港居民,入境处未来会继续适时公布其他年龄组别人士的换证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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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于限期内换证可罚款5千元
至于1985或1986年出生的现有身份证持有人,他们的指明换证限期将于今年3月30日完结。仍未办理换证手续的人士应尽早提出申请,以免在限期最后一刻出现拥挤情况。而合资格的香港居民若于换证限期内不在香港,可在返港后30天内补办换证手续。
根据《人事登记条例》(第177章)第7B(3)条订明,任何持有身份证的人士,如无合理辩解而未有在保安局局长所指明的期限内申请新身份证,即属犯罪,可处第2级罚款即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