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宏案】主席称疑郭晓群不法获股份 怕影响股东利益撤其投票权
康宏主要股东郭晓群,不满两年前在康宏股东特别大会上被董事局主席撤销其投票资格,遂入禀要求推翻该次大会决定,但遭法官拒绝。郭不服,并指主席在该裁决属恶意,希望能修改其申索,法庭今就郭的申请作聆讯,康宏主席陈志宏出庭作供,并称2016年康宏遭廉署调查,他临危受命当上主席,惟他当时怀疑郭不法获得股份,怕他影响其他股东利益,故才决定撤销其投票权。
原告郭晓群,他亦是上市公司佳兆业(1638)的少东,被告为康宏环球控股主席陈志宏,及康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郭持康宏近三成股份
郭持有康宏29.91%股份,他于2017年12月29日曾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提议罢免多名董事,惟主席陈志宏在大会当天,将郭晓群全部票数视为无效。郭指陈撤销其投票权,等同侵害股东产权,惟法庭认为这说法不成立,故郭现想以陈的决定属恶意,从而继续其申索。
陈称临危受命当主席
陈志宏今在庭上称,他于2015年加入康宏任高级顾问。至2017年底,因康宏遭廉政公署调查,多名管理层被捕,陈于同年12月临危受命,担任公司主席及执行董事。
认为郭不当取得股份
同时,郭晓群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陈指,考虑郭获得手上股份的时间、资金来源等因素后,认为郭不当地取得公司股份。若他在大会投票,会对其他股东不公平。而陈在大会行使公司章程,禁止郭行使投票权。
认未有向法庭申请禁郭投票
代表郭的律师盘问时指,康宏在案发时已入禀控告郭晓群等人,并要求法庭颁令郭不应有投票权,问陈是否曾考虑向法庭申请临时禁制令,禁止郭在大会上投票。陈称,当时曾和法律团体商议此事,最终没有申请。
认未有向法庭申请禁郭投票
代表郭的律师盘问时指,康宏在案发时已入禀控告郭晓群等人,并要求法庭颁令郭不应有投票权,问陈是否曾考虑向法庭申请临时禁制令,禁止郭在大会上投票。陈称,当时曾和法律团体商议此事,最终没有申请。
直言不怕被摆免
郭的律师续指,大会当时要罢免的董事中,包括陈志宏和康宏总裁吴荣辉,因此两人涉个人利益。陈强调他不介意被罢免,至于吴是否涉及个人利益,陈指郭应询问吴本人。
案件编号:HCMP 4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