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同志督察五枪案说起 同志性行为非刑事化25周年

撰文: 余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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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前,男同志性行为(肛交)在香港是刑事罪行,最高可判终身监禁。肛交非刑事化始于一宗血案:外藉督察麦乐伦于1980年被指企图与一名华裔青年发生性行为、遭警方检控,但尚未查明真相,他已被发现反锁警察宿舍身中5枪身亡。死因庭裁定麦乐伦“死因不明”,但律政司却发新闻稿称麦乐伦“死于自杀”。
有人认为案件有疑点,自轰至亡又岂须5枪?麦乐伦的真正死因至今仍是谜,但案件引发社会极大回响,开启社会对同性恋、同志性行为平权的关注,经过法律改革委员会讨论,最终在1991年7月11日、于立法局正式通过同志性行为非刑事化。
平权之路漫漫,下一个25年,又会是如何?

近年,性小众议题受社会关注,本港亦不时举行大型同志游行。(资料图片)

同志督察麦乐伦

生于苏格兰的麦乐伦自1973年加入香港警队,成为督察,1978年时隶属新界指挥控制中心,并于元朗宾利来餐厅认识了一群华人青年,与其中一名青年刘伟堂交换电话。其后,麦乐伦相约刘再见面,并返回麦的宿舍。

麦乐伦其后被指企图与刘伟堂发生性行为,此事传到刘朋友的父亲退休警署警长曾成,他获刘伟堂同意后报案。警方于1980年1月3日检控麦乐伦8项粗犷性行为罪,但案件尚未查明,麦乐伦已于12日后被发现反锁何文田警察宿舍内,身中5枪死亡。麦乐伦何以能5枪自轰亡?事件为他杀还是自杀?至今仍是谜。

男同志平权三个关键年份:1991、2005、2013

不过,麦乐伦5枪案的确引起广泛关注,逼使港府正视并考虑修订法例,政府于1980年6月指示法改会就“本港现行有关同性戀行为的法例应否予以修改?若然,应如何修改”进行研究,相关小组于1983年完成报告,建议“对于年逾二十一岁之男性双方同意私下进行之同性戀活动,法律不予追究”,是为香港近代男同志踏上平权路的起步点,另外两个里程碑分别为2005年、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