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L案不告梁振英 曾健成四理据求覆核 尹兆坚:不可放过周浩鼎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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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早前以证据不足为由,决定不就前特首梁振英涉嫌收受UGL 5000万,以及立法会议员将调查UGL专责委员会文件交特首办修改一事进行检控。社民连成员不满律政司决定,今(12日)联同民主党立法会议员尹兆坚及林卓廷组成的“天下为公”,到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撤销决定,及宣布有关决定属非法。而陪同曾到法庭的立法会议员林卓廷亦称会同步研究就事件作私人检控,尹兆坚更称:不可放过周浩鼎。

曾健成(中)在立法会议员林卓廷(右)及尹兆坚(左)等陪同下到高等法院入禀。(李慧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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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指律政司闭门造车

申请人为曾健成,答辩人为律政司司长。

陪同曾到法庭入禀的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认为,律政司在处理UGL案上违反检控政策,未有在事件中外聘大律师给予独立法律意见,反而闭门造车,认为律政司有损法治精神,及香港的廉洁。他又称“天下为公”会全力支援曾进行所有法律程序。

同步研究提私人检控

林卓廷又透露将同步研究提出私人检控,现已聘请外籍大律师及一名在港有名气的资深大状进行法律研究,到现时为止已花费数十万元,拒让UGL案不了了之。不过,林强调提出私人检控非常困难,现时法律团队仍在研究证据的可呈堂性,因在公众平台搜集的证据在呈堂方面或有困难。

指周所涉“私通”行为严重

申请人曾健成则指,在“保皇党”护航下,议会内已无法以权力及特权法寻求真相,即使现在有如螳臂挡车,也要让真相得以彰显。立法会议员尹兆坚则同意不可放过周浩鼎,直言其“私通”行为非常严重。

四大覆核理据

曾在入禀状提出4个理据,要求法庭颁令撤销律政司决定,包括:

1. 律政司误解检控政策;

2. 未有寻求外部的独立法律意见;

3. 错误地认为只有涉及律政司内部人员才需要寻求独立法律意见;

4. 认为律政司未有正确审视相关法律原则及事实,且涉程序不公。

案件编号:HCA68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