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假结婚】港女后悔为50万假结婚 内地律师:离婚或被分身家
假结婚后想“回头是岸”,离婚可免责?早前报道港女朱小姐(化名)为赚50万元,远赴福建与“丈夫”假结婚,并为丈夫申请双程证,惟数日后心感后悔,并考虑离婚了事。有内地律师指,单方面办理离婚的手续至少长达一年,如办理离婚同时,并想拒绝“丈夫”来港,建议先向办理证件的相关部门通报。执业大律师陆伟雄表示,纵使事主与“丈夫”离婚收场,亦早已触犯串谋诈骗罪,纵使离婚亦不能减轻刑责,建议事主主动投案自首。
假结婚申请人朱小姐在社交网站看见“揾快钱”的假结婚帖文,更保证“三日可收35万”,完成整个手续可获50万元。中介更声称半年便可离婚,她便选择到福建当地的民政机关假结婚,更到公安部门为“丈夫”办理双程证,当晚更在“夫家”过夜。
朱小姐与“丈夫”办完手续后,才知悉“丈夫”缴交的费用仅为12万元,“赚取50万元”由始至终是骗局。其后朱小姐更未能联络中介取钱,仅获“丈夫”交予的1万港元。
但是,朱小姐其后更觉谎话愈揭愈多,单程证一般获批年期至少为3至4年,并非中介所指的“半年”。朱更知悉“丈夫”育有两名未成年的子女,并欲申请他们来港。朱渐感担忧,害怕“好多手尾跟”,欲打算离婚及中止申请“丈夫”来港。
单程证批出前 要求再约见配偶
曾协助堕求职陷阱而被骗假结婚事主的离岛区区议员邓家彪认为,如事主已签署三个月为期的双程证申请,朱小姐只能尽快提供分居证明予审批部门,并且拒绝签署往后的双程证申请。
邓续指单程证审批时仍有堵截措施,指公安部在批发单程证件前,会再次要求其配偶亲身到公安部核实有关申请,确保申请人是以家庭团聚为由到港。
单方面离婚至少一年 丈夫或可“分身家”
内地律师陈志荣表示,如双方自愿离婚,可即办即批,并可短期内获得离婚证;惟朱小姐作单方面离婚,需以感情破裂为由到法院申请离婚,办理离婚手续至少长达一年。陈指如朱小姐拒绝“丈夫”申请单程证或双程证到港,朱需携带离婚的判决书或相关审讯的证明至审批部门,再由审批部门作决定。
陈志荣更补充,假结婚申请人朱小姐办理离婚,如较早前没有签订任何离婚协议,而女方拥有不动产或其他资产,有机会可被男方“分身家”。
中港假结婚骗徒Whatsapp沟通流程
请按下图:
若证假结婚 可收回居留权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指,朱小姐与他人合谋,早已干犯串谋诈骗罪,如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14年。纵使选择离婚了事,只是减轻对事件的伤害,当事人仍然难逃罪责。
陆伟雄指如“丈夫”被查出假结婚,纵使已取得单程证及永久居留权,入境处仍可取消其居留权。陆建议朱小姐主动投案自首,转作污点证人提供证据,减低合谋诈骗入狱的风险。
入境处呼吁切勿误堕假结婚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