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吸毒】医生疑当值时吸大麻 医委会委员:最严重可永久停牌

撰文: 郑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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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医院一名48岁、姓甄的急症室副顾问医生疑在当值期间吸食大麻,医院管理局昨天(8日)报警,屯门警区重案组昨午拘捕涉事医生,今早(9日)获准保释候查,屯门医院已暂停涉事医生的临床职务。
医务委员会成员、医学会副会长林哲玄指,一般而言,如医生滥药并影响到行医,属于违反专业操守,医委会会在所有刑事检控程序完成后,开始进行调查及纪律聆讯,而该名医生有可能面对的最高刑罚是永久停牌。

屯门医院一名48岁、姓甄的急症室副顾问医生疑在当值期间吸食大麻,昨天被捕。(资料图片)

急症科医学院:谴责滥用药物医生

香港急症科医学院今日发出声明,称不评论任何正在接受警方调查的案件,惟谴责所有滥用药物的医生,强调当值期间滥用药物更加不可接受。急症科医学院呼吁所有医生注意个人的身心健康,如遇上精神压力困扰,应适时寻求专业人士的协助。

根据《危险药物条例》,任何人士管有、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险药物均属违法,最高可以被判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七年。涉事医生曾称大麻是在家中自行种植,而根据有关条例,任何人不得栽植任何大麻属植物或鸦片罂粟,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10万元及监禁15年。

医委会可“打尖”进行纪律研讯

林哲玄表示,如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医委会一般会在所有刑事检控程序完成后才开始进行调查及聆讯。他解释,现时医委会的一般做法,是当接到投诉或法庭转介个案时,就会交由初步侦讯委员会考虑及讨论,若表证成立,就会转呈医委会研讯小组进行纪律研讯。如医委会认为涉事医生的行为会对公众构成重大影响,医委会有权把案件“打尖”,提前审讯。

他指出,即使无接到投诉或转介,医委会亦有权力主动就个案进行调查及研讯;另外,如医生触犯任何最高刑罚为监禁的刑事罪行,并被定罪,即使最终未有判监,医生亦需向医委会作出申报,而医委会随即会向涉案医生展开调查。不过,如当事人在法庭被判无罪,一般较难跟进。

林哲玄指,一般而言,如医生滥药并影响到行医,属于违反专业操守。 (资料图片)

根据《香港注册医生专业守则》,因濫用药物所致罪行而遭定罪,极有可能被视作专业上的失当行为。而医生如受酒精或药物影响以致不宜执行专业职务,仍勉强为病人治療或执行其他专业职务,则属专业上的失当行为。另外,医生如为满足个人瘾癖而犯下与药物相关的罪行并遭定罪,则须面对纪律处分程序。

林哲玄:近十年未问有医生吸毒

林哲玄称,一般而言,如医生滥药并影响到行医,属于违反专业操守,不过初侦会在初步考虑个案后,亦有机会交由健康事务委员会跟进,而不进行纪律聆讯。根据医委会网页,若医生患上严重疾病以致病人或同事构成危险,医委会可循健康审查程序作出处理,事例通常涉及精神病,酗酒和某些癖好。

林哲玄直言,在医委会担任委会的10年间都无接触过及听闻过有医生吸毒的情况,而该名医生如受到纪律聆讯,有可能面对的最高刑罚是永久停牌。林哲玄解释,一般来说,医委会可吊销医生的注册,把其除名,虽然医生有权申请复牌,但普遍较少医生可在除名后复牌,而申请复牌时,亦需经另一个小组的聆讯审核。他补充,医委会亦可判处医生在某个年期内除名;或在判词中加入不应在某个年期内考虑该名医生的复牌之主张。

林哲玄解释,一般来说,医委会可吊销医生的注册,把其除名,虽然医生有权申请复牌,但普遍较少医生可在除名后复牌。 (资料图片/郑翠碧摄)

过往曾被判除名的医生

1. 汤勇文:2007年至2008年间涉偷拍6名女病人胸部及下体,又以检查为由触摸女病人的乳房、以手指插下体,2012年被裁定非礼罪脱,同年被医委会判处永久停牌,且不可申请复牌,时任医委会主席麦列菲菲指,这是医委会史上最严重的裁决

2. 罗文友:1997至2007年间涉与严重精神病的女病人发生性关系,共10项指控成立,2009年被判处无限期停牌,未来10年不能提出复牌申请

3. 曾权邦:1999至2001年间涉在诊所张贴虚假履历、替大批病人处方危险药物“蓝精灵”,两度被医委会裁定专业失当。他在2003年申请复牌被拒,医委会称他将被无限期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