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动案】控方陈词指梁天琦等以卵击石 为测试本民前认受性
撰文: 朱棨新
出版:更新:
2016年农历大年初二凌晨旺角发生骚乱,梁天琦及有“美国队长”之称的容伟业等人被指涉参与暴动,审讯进入尾声。控方今(1日)在高等法院进行结案陈词,指梁天琦明知冲击警方防线不会成功,但为了向群众展示本土民主前线敢于用激烈手法,争取他们认识正确的目标,同时测试本民前的认受性,才以卵击石。
代表控方的资深大律师郭栋明陈词指,陪审团考虑本案时应摒弃自己对政治、政府和某些组织的看法。控方指,案发2016年2月8日晚上,本民前帮助小贩非法摆卖,扺抗食卫署小贩管理队的执法,并成功赶走对方。而穿上本民前蓝色卫衣的首被告梁天琦和黄台仰,亦曾指挥群众,扺抗到场的警员。
指梁天琦明知不会成功
控方指,梁天琦当时宣称进行选举游行,只是烟幕和借口,其真正目的是要阻挠警方驱散人群。此外,对于梁天琦明知不会成功,但仍然在砵兰街冲向警方防线,控方指梁是要向群众展示,本民前敢于挑战警方,以及敢于用激烈手法争取认为正确的事。梁等人明知此举属不智,但为了展示凝聚力和测试组织的认受性,遂冲向警方防线。
与警对峙或测试意义
控方指,涉案片段显示之后的山东街和花园街暴动中,已不见本民前的成员,但有其他市民参与。控方要求陪审团考虑梁天琦等人和警方对峙时,是否有测试的意义。
案中四名被告梁天琦(27岁)、李诺文(21岁)、林傲轩(23岁)及有“美国队长”之称的容伟业(32岁)均被控同一项暴动罪,控罪指他们于2016年2月8日至9日(农历大年初一至二)间,于旺角砵兰街参与暴动。此外,容伟业另外面对6项非法集结、煽惑他人非法集结、暴动及袭警罪。
案件编号:HCCC408、HCCC408A/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