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米兰前班主李勇鸿被指“弹票” 遭追数3385万港元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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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曾收购足球劲旅AC米兰的中国商人李勇鸿,被指以其妻作为担保人,借款5000万元,惟未能在限期前还清债项,违反借贷协议,昨(20日)遭入禀高等法院追讨本金连利息3385万港元。
原告为佳誉国际资本有限公司,被告为李勇鸿及其妻黄清波。入禀状指,李勇鸿于2017年12月21日向原告及另一女士分别借款2500万元,承诺一个月内还清债项并以黄清波作担保人。
不过,被告在限期前仍未能还清款项,原告与该女士曾宽限还款期至去年6月,虽被告期间曾发两张支票还款,但却被“弹票”,被告至今仍未能还款,原告遂兴讼追讨。
案件编号:HCA17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