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榄隧道车祸至1死3伤 等车年轻母被撞至脑裂 货车司机被囚2年

撰文: 冯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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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榄隧道转车站去年发生严重车祸,货车司机驾驶超过10小时后回八乡车场途中,疑因“瞌眼瞓”并闭目5至6秒,其车越过5条行车线冲向多名等巴士的人士,排队首准备回家的年轻妈妈被撞至头骨骨折,脑部破裂,另3名途人受伤。货车司机今(21日)承认一项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法官判刑时指被告未有顾及其身体状况,强行驾驶终酿成意外,亦带来严重后果,故判被告监禁2年及取消驾驶资格5年。

被告黎建民认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被判入狱2年及停牌5年。(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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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驾车多次往返香港及广州

被告黎建民,52岁,承认于去年1月3日在元朗大榄隧道巴士转乘站危险驾驶中型货车,导致王晓丹(27岁)死亡。

案情指,被告由早上7时30分开工,由深圳皇岗驾车至广州,数次来回葵涌、元朗模范乡及广州。案发时约晚上10时50分,被告正由葵涌驶往元朗,为当日最后一次车程。

女死者在转车处等巴士

他驶经过大榄隧道9号收费亭后,被告货车突然失控,越过5条行车线驶向左边的巴士转车站,并冲上行人路,撞到排于队首等候巴士的死者,亦导致另外3名行人冯天胜、黄泳雅及何伟豪受伤。

其后货车继续驶下斜坡,越过下方的八乡路,与一辆私家车相撞并令司机朱锦辉受伤。车身向左翻侧,停在八乡路中心。意外亦使一个九巴员工休息室及金属屏障严重损毁。

死者头胪骨骨折脑部破裂

死者王晓丹被撞至斜坡下约20米,死因为多处受伤,包括16厘米长头胪骨纹链式骨折、脑部破裂、大面积蛛网下腔出血,以及肋骨骨折。法证科学专家梁家安亦从死者衣物发现与涉案货车样本脗合的玻璃及油漆,指死者很可能曾与涉案货车接触。

被告称不知撞到人

被告在警诫下表示,他任职司机30年,每天驶经涉案路段,对该处相当熟悉。当日驶入大榄隧道前约500米开始感到疲倦,加上隧道内灯光令他更感疲倦,但隧道范围内不能停车,于是继续驾驶。被告闭上双眼5至6秒,手脚控制不到货车,闭眼前最后画面为收费亭,碰撞后才恢复知觉,亦不知道撞到人。

死者育有一2岁儿子

控方指,死者27岁,于九龙湾工作,任职文员,已婚并育有一名2岁儿子,与父母、胞兄姊弟妹居住于洪水桥洪福邨。自死者去世,死者母亲每月需要到青山医院精神科覆诊,家人亦避免前往巴士转乘站,并已向房屋委员会申请搬离洪福邨。

官指罔顾身体状况是加刑因素

暂委法官何俊尧判刑时指,虽无直接证据显示被告疲累,但他当日驾驶逾10小时,从收费亭片段所见,被告在收费亭停了1分半钟,指被告状况不适合仍继续驾驶。作为一个负责任的驾驶者,应判断自己是否有能力足以完成余下旅程,加上被告有30年驾驶经验,应停止驾驶再作打算。而被告失去知觉,可见疲倦程度十分严重,指罔顾身体状况亦是加重刑罚因素。

法官续指,被告危险驾驶令4名途人受伤,使其生活及工作受影响,当时转车站亦有很多等候乘车的人,直言今次较幸运,但造成人命伤亡及财物损失,同样是严重后果。不过,考虑被告坦白承认及深感后悔,以及有良好驾驶记录,故将原先3年监禁刑期减至2年,并取消驾驶资格5年。

案件编号:DCCC 62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