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营骨灰龛位设20年期 无续期骨灰以绿色殡葬处理
撰文: 刘婉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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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公营骨灰龛位供应短缺,政府今(15日)刊宪,建议公营骨灰龛位由永久存放,改为设立安放期限,并调整收费。政府建议,由下一轮公众龛位编配工作开始,骨灰安放期改为20年,之后每10年需续期一次,不设续期次数上限。期满后两年内无续期的骨灰,将由食环署以绿色殡葬处理。条例由今年4月26日生效。
政府昨向立法会提交文件,建议由下一轮公众龛位编配工作开始,骨灰安放期改为20年,之后每10年需续期一次,不设续期次数上限。期满后无续期的骨灰,将由食环署以绿色殡葬处理,即骨灰撒大海或纪念花园。
政府今刊宪,建议骨灰安放期由永久存放,改为“在食物环境卫生署署长所规定的期限内”,并调整价格。可容纳两个容器的标准龛位收费调整为每年120元,可容纳4个容器的大型龛位收费调整为每年150元,换言之,20年安放期下,标准及大型龛位收费分别为2400元及3000元。在标准龛位或大型龛位内,增加另一份骨灰,费用为140元。
现时申请标准及大型公营骨灰龛位,只需缴付一次性费用,分别为2800元及3600元,就可永久存放。政府表示,希望鼓励社会以可持续方式使用骨灰安置所设施。有关修订将于下星期三(20日)提交立法会,并在今年4月26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