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钱4000】4月30日截止 交表十大注意事项 附全港交表地图
政府派钱4,000元的“关爱共享计划”于2月1日至4月30日接受市民递交申请表格。《香港01》特设交表前十大检查项目,内容涵盖填表细节到交表方法,助读者顺利取得4000元。
另外,政府推出新措施,于全港民政咨询中心、房屋署屋邨办事处等263个地方新增设投递箱收表,内文设交表地图,方便读者决定亲身交表抑或邮寄至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旺角邮政局邮箱2600号)交表。
↓↓政府派钱4000领取及递交申请表格地图↓↓
1.清晰填写申请表格
表格可以在电脑档案直接填写后列印,或以不能擦掉的黑色或深蓝色原子笔填写,并需以正楷填写。如在填写表格后发现任何错误,可用笔删改,并在旁边简签作实;切勿使用涂改液或涂改带作任何更改。
2.确保填写的手机电话号码可接收SMS短讯
职津办收到申请表后,将以电话短讯发出申请确认通知书,所以市民最好填写能接收电话短讯的电话号码。若申请者没有电话号码,可考虑填写亲友电话代为接收确认通知书。假设申请者没有在申请表填写有效电话号码,职津办将待审批获派金额后,才一并邮寄通知申请者申请获批。
3.检查收款银行户口号码
帐户必须是个人储蓄或支票户口,并与申请人同名。联名户口、定期存款户口、信用卡户口或外币户口等职津处将不接纳。
特别留意,银行户口号码(包括银行编号)一般不会超过15个数字。银行编号可参阅银行月结单/存折(例如:渣打银行 003; 汇丰银行 004; 恒生银行024)。如不清楚银行编号,请向有关银行查询。若申请者没有银行户口,记得透过在“收款银行户口”一栏填上“没有银行户口”,职津办会安排此类申请人收取现金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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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记得剔选正确申请人资格
表格要求申请人在四项资格中剔选一项所属资格,例如无交薪俸税和无物业、无交薪俸税但有一个自住物业等。
5.必需签署声明并提供正楷姓名和日期
交表前,记得检查已经签署声明,并以正楷填写姓名和日期。
请留意,一旦签署声明即表示已阅读《申请须知》,亦明白表格上若故意作出虚假陈述、虚报或隐瞒任何资料以骗取款额属刑事罪行。除可导致申请人丧失領取款额的资格外,亦可能违反法例第 210 章《盗窃罪条例》,最高可被判处监禁 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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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检查递交申请表格所需文件
确保同时递交至少以下三项文件:
(1)“关爱共享计划”申请表格
(2)香港身份证副本
(3)收款帐户证明副本(如有填写收款银行户口)
若属个别特殊个案,请参考关爱共享计划网页,同时提交相应文件。
7.行动不便人士授权受托人代领款额所需文件
为保障个人私隐及防止滥用或诈骗行为,受托人须亲临职津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正本及副本
(2)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及副本
(3)以确定申请人为行动不便人士的身体状况证明文件正本及副本,例如由本地注册西医发出的医生证明书
(4)受托人的帐户号码资料
行动不便人士须在第三者见证下在申请表格上签署。
8.检查信封邮寄地址和回邮地址
职津办特设专门邮政信箱收集表格,寄信前请检查邮寄地址是否正确。邮寄地址为:
旺角邮政局邮箱2600号
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
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
此外,请于信封背面填写回邮地址,确保若遇上邮递问题也能收回退件重新申请。根据邮政一般做法,若需退回邮件而信件没有回邮地址,邮政或会销毁邮件。
9.检查邮费
尽管政务司长张建宗曾表示,政府会宽大处理邮资不足问题,但同时表明不鼓励市民不贴足够邮票寄交申请表。以递交一份申请表及身份证副本、银行户口证明计算:
(1)若全部文件和申请表以双面印刷,并以小型信封寄出,一份申请资料重量应不超过30克,邮费为2元。
(2)若全部文件和申请表以单面印刷,并以小型信封寄出,一份申请资料重量应超过30克,邮费为3元。
(3)若以A4公文袋寄出,不论单面或双面列印申请表和文件,邮费将为3.7元。
若寄交多于一份申请,市民需按邮件重量支付相应邮费,详情可参阅邮政网页。
10.亲身递交前先查阅交表地点
市民若亲身将表格亲手递交至表格投递箱,可前往全港263个收表地点,包括房屋署各屋邨办事处、社会福利署各分区福利办事处、设于政府合署的投递箱。
值得留意,若要领取表格仍需前往指定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咨询中心,或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办事处指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