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少女涉逼13岁女友人援交 K房内为两男手淫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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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离家出走少女,声称相约18岁无业女友人“唱K”,惟到达卡拉OK时,始知对方安排了两名男顾客并即场逼少女援交,并偷拍她与男顾客手淫过程。少女回家后将事情告知母亲及报警。女友人因而被控安排他人卖淫等罪,她在粉岭法院否认指控,她今反指少女利用其手机招揽援交对象。
被告梁思敏(18岁)否认一项导致女人卖淫及两项发布儿童色情物品罪。

被告梁思敏(中)被裁定导致他人卖淫及制作儿童色情物品罪成。(资料图片)

离家出走事主与被告夹钱租宾馆​

现年14岁女事主X早前供称,她去年9月重读中二,但无心向学离家出走,同月认识被告,二人夹钱租宾馆及向朋友借宿渡日。去年10月4日晚,二人到屯门新墟Neway卡拉OK消遣,被告指自己没钱,要求事主援交,并已安排两名顾客给她。事主拒绝,却遭被告用粗口责骂。由于事主曾目击被告掌掴及推跌他人,担心拒绝或会被黑帮袭击,遂答应要求,最终帮一名顾客手淫,另一名顾客则因一直“插唔入”而改为手淫。

辩方指事主借被告手机招客

事主今接受控方盘问时承认,被告没有打她,她只是曾见女被告因讨厌一人而掌掴对方。辩方又质疑,案发当天由女事主提议“唱K”,但因担心没有钱而提出以援交赚钱;又指事主认识被告前一直有援交,惟离家出走后,事主没有电话,故案发当日借用被告手机,并使用Instagram 及Wechat 等社交应用程式招揽客人,事主当日更教被告如何回复查询,惟事主一概否认。

案件编号:FLCC138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