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吧侍应结织12岁女网友 初见面两度性交囚两年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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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袁嘉键在高等法院承认两项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罪。(资料图片)

餐厅水吧男侍应在网上看到一名女童招揽男友,遂与女童联络,惟他得知女童仅约12岁,首次见面便与女童一日内发生两次性行为,并夺走女童贞操,事后女童父在女童Facebook发现二人亲暱留言而揭发事件。男侍应被捕时承认一时冲动及“夹硬来”,今在高院承认两项与未满13岁女童非法性交罪,法官指被告为一己私欲,无使用安全套,罔顾女童的危险,判他即时入狱2年。

被告袁嘉键(26岁)原被控2项强奸,控方接纳被告承认的与13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名,强奸罪名则不予起诉。被告2007年曾有一次非礼案底,被判感化12个月。法官彭宝琴判刑时引述案例指,与女童非法性交是严重罪行,立法的目的保障年幼无知女童免受他人侵犯。

初见面半小时即性交 女童不知性交会怀孕

法官又指,被告与女童初次见面不足半小时,便与女童发生性行为,其间被告知道女童的真实年龄及无性经验,仍罔顾而行。女童精神报告显示,她没有就此事受到很大的心理困扰,不过报告显示她明显不清楚性交后会做成怀孕和感染性病的后果。法官考虑,两次性交在同一日发生及有关连,故将两项刑期同期执行。

控方指出,女童在2003年出生,案发时只有11岁10个月,她与母亲及姐姐同住,她的父亲和母亲没有结婚。案发前女童在社交网络上招揽男友,被告见到贴文,与女童联络。

被捕后承认“夹硬来”

案发前一天被告和女童在Facebook messager上交谈,女童称她只有12岁,邀请被告到她家玩。去年8月21日早上,被告到达女童家中,二人见面15至20分钟后即相拥并淋浴,然后在浴室及女童母亲的床上性交,其间女童有挣扎。

二人之后在客厅进食,之后再于梳化性交。直至中午,被告称要上班而离开,之后女童觉下体痛楚,但没有告知家人,并继续和被告保持联络。

2015年9月7日女童父亲打开女童的Facebook,看到亲暱的对话揭发此事而报警。翌日凌晨被告被捕,被告在警诫下说:“阿Sir,我一时冲动,我夹硬来做了两次爱。”另他指,自己无在女童身上射精。

女童被送往医院检查,除了下体有擦伤,无其他伤势,处女膜亦无撕裂。

案件编定:HCCC11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