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经纬案】警察员佐级协会冀晤公务员事务局 订侮辱公职人员罪
撰文: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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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警司朱经纬2014年占领运动时期间,在旺角执勤时用警棍挥击一名男途人,被裁定袭击罪成及判囚3个月。他其后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终院于今日(21日)拒颁许可。
警察员佐级协会今日向公务员事务局长罗智光发信,称对事件感到极度失望及遗憾,更令警队同事心灰意冷,土气大受影响。协会要求与对方会面,讨论订立“侮辱公职人员罪”,以保障员工职业安全。
协会指出,无论在执法及士气上,裁决均对警务人员带长深远及不能预期的影响,亦凸显了警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保障及支援度不足。
协会指出,过去收到会员、退休会员及警务人员的意见,认为警务人员依据法律、上司的命令执法,但最后却被法律不容,信中更直言:“这不单令其人生沾上了污点,更是令同事们心灰意冷,反映出警队的士气大受事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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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订立侮辱公职人员罪
协会认为,在近年的政治争议下,香港社会的氛围已改变,令警务人员执行职务时造成困难。协会认为,推动立法保障公职人员执行职务时免受伤害及侮辱,公务员事务局“责无旁贷”,他们促请局方作好雇主负责,订立“侮辱公职人员罪”,以保障员工的职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