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健案】控方指林手机曾搜寻哥罗芳 在旺角遇人称:有事聊聊
民主党成员林子健前年报称被掳走及遭人在大腿上钉了20口钉书钉,惟警方事后反控林向警方虚报被掳。林否认控控,案件今(4日)于西九龙法院开审。控方透露发现林手机记录显示他被掳前曾上网搜寻“哥罗芳”,曾向林查问的警员又指林声称在旺角街头有人问他可否聊聊后昏倒。辩方却指林亦提及遭操普通话男子问:“操你!认识刘霞吗?”又斥林“不懂爱国”,警叫林描述被掳经过时更说:“大约就得。”警员否认有其事。
被告林子健,44岁,否认一项明知而向警务人员虚报有人犯罪,指他于2017年8月11日在玛丽医院向侦缉警员黄继霈虚报自己8月10日在咸美顿街至碧街之间的砵兰街路段遭拐带。
警员指林只称有人想跟他聊聊
控方传召警员黄继霈,讲述前年8月11日在医院为林录取的口供。林称前一日下午近2时,独自离家乘巴士往旺角逛街领球衣。他谓取完球衣后,沿砵兰街往油麻地地铁站,突被两名30至40岁男子一左一右“夹”住。其中一人以普通话说:“林生,跟你聊聊。”
林问何事后,对方又称没事,其后两人以手掌虎口位搭林颈,押他行前上货车。林指车内还有两男,他遭人拳打、纸巾掩口鼻后,很快就昏迷。
辩方指林曾提有遭自称国安人员接触
代表林的大律师陈伟彦盘问指,同月8日,即被告称被掳前,一名叫“许可”的男子致电被告,表示自己是国安人员,并恐吓被告。警员同意被告意指遭该男恐吓。辩方续谓,该男说:“你不要将美斯签名照交给刘霞,这样对你不好。”又道:“就是我们公司不高兴,后果自负。”
辩方指警叫林示范大约就得
辩方质疑警员当时叫林示范遭掳走的情况时,表示“大约得㗎啦”,警员不同意。辩方再说,林曾提及掳走他的男子问他认识刘霞与否,且斥他“不懂爱国,不懂爱教。”再表示这是国家的事,林报警也没用。警员不同意此说法。
控方指林手机有搜寻“哥罗芳”记录
开审之初,控方表示警员查看了逾千小时的闭路电线片段,以辨认林。此外,控方提及林的手机网页浏览记录显示,有人在声称被掳之前曾搜寻“哥罗芳”。
案件编号:KCCC255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