㓥房房东强奸十岁女童案 房东被裁定4项强奸罪成候判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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㓥房房东在高等法院被裁定4度强奸10岁女童罪成。(资料图片)

㓥房房东涉嫌多次强奸一名与母亲同住于㓥房的10岁女童,案件今天在高等法院裁决,陪审团以大比数裁定被告四项强奸罪成,法官把被告还柙至7月8日判刑,以候被告心理报告及评估其重犯机会

48岁的被告原被控五项强奸罪名,但陪审团今晚只以五比二大比数裁定其中4项罪名成立,他的妻子和女亲人闻判后不禁哭了起来。

案情指,已移居美国的受害女童在内地出生,其后和母亲来港定居,并于2009年向被告租用粉岭一间㓥房。被告在自辩时指,他和受害女童的母亲有性关系,是他包养的二奶,并在2009年至2014年免她们1900元房租、以及支付她们的生活费

被告趁女童父不在港,母外出上课时多次强奸女童

2014年3月某日至6月4日,案发时女童父在美国任电脑工程师,母于港修读保险课程,经常不在家。

前年3月某日,女童独自在家,被告突敲门入房问其母何时返家,女童以为房东收房租,她答会迟返,被告遂将门锁上,将她强奸。

女童指被告无戴安全套,完事后用纸巾抹她下体,又向她展示纸巾,称上面是精液。女童称被奸时惊恐,曾挣扎推开被告,试过逃走及想叫,但遭被告捉回床上掩口,并威胁要将她两母女赶走,不准她反抗及将事件告知他人,女童因此没向人透露事件。

她称同样事件其后发生过3次,至同年6月4日被告强奸她途中,母亲返家而停止。其后女童移居美国后才揭发事件,之后与母回港报警。

案件编号:HCCC23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