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钱4000】关爱共享计划2月1日起接受申请 符合六大条件可申领

撰文: 李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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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在18年3月公布斥资约110亿元推行关爱共享计划,向年满18岁无物业、无领取综援等合资格人士派发一笔过4,000元。政府(31日)宣布,关爱共享计划将于2019年2月1日至4月30日接受申请;合资格人士可根据计划向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申领4,000元。

陈茂波早在今年3月公布关爱共享计划,作为对“N无人士”的补漏措施。(资料图片/罗君豪摄)

政府发言人表示,市民可于1月21日起在计划的专页(css.gov.hk)下载申请表格,或到民政事务总署、学生资助处或职津处索取申请表格然后在2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向职津处提交表格申请。申请者需符合以下条件:

1. 年满18岁;
2. 持香港身份证(包括新来港人士,但不包括来港工作、求学或接受培训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及其受养人,也不包括以访客身分来港的人士);
3. 通常居住在香港(包括暂时离开香港而在合理预期情况下会返回香港居住的人士,例如因出差、留学或求医而离港的香港居民,但不包括已移居海外的人士);
4. 没有受惠于2018至2019年度《财政预算案》就综合社会保障援助、长者生活津贴、高龄津贴或伤残津贴发放的额外两个月款项;
5. 无须缴交2017/18年度课税年度的薪俸税;
6. 在香港没有物业的人士。

没有物业人士在18/19课税年度所得的薪俸税税款宽减额少于4,000元,或只拥有一所物业作自住用途且所得的2017/18课税年度的薪俸税税款宽减额和2018/19年度差饷宽减额合计少于4,000元,亦可申领4,000元扣除差饷宽减及薪俸税税款宽减额后的余额。

陈茂波曾表示,约有 280 万人合符资格申请今次关爱共享计划,而最终政府所需支付的款项,视乎申请人数,大约需要 110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