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九子案】警司承认施放87枚催泪弹后 示威者反增3000人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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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等9人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等罪,今(28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续审。警司游乃强指放催泪弹是因为防线前的示威者穿上眼罩、雨衣等,用伞袭击警员,并抢铁马冲击警方防线,又认为施放催泪弹比挥警棍引起的伤害更轻。惟他亦同意辩方所指,施放87枚催泪弹后,现场示威者增加了3000人。
防线前示威者抢铁马冲防线
警司游乃强接受辩方盘问,表示不同意施放催泪弹是为了驱散示威者。辩方追问下,他解释当时见添美道及夏悫道约有5000名示威者,防线前有百名示威者穿戴口罩、面罩及雨衣,用雨伞袭击警员及抢铁马冲击防线。他强调施用催泪弹不是为了驱散后方没有装备的示威者,又指挥警棍会造成更大伤害。辩方播出警方施放第一枚催泪弹的新闻片段,指影片中不见有示威者如他所述般袭击警员。游回应所播的片段不是他当时身处的位置。
辩方称,警方施放催泪弹前,现场约有5000名示威者,而放完87枚催泪弹后,人数增至8000人,游同意。辩方续问,施放催泪弹后情况是否变得更差。游回答这视乎考量角度,指此举阻止了示威者冲击防线,但从人数而言情况属转差。游并同意其后有人在夏悫道及添美道用杂物设路障,亦有示威者设帐篷,惟他不同意这代表放催泪弹前示威者没打算长期留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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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轮施放催泪后 示威者再次聚集
而控方问游,施放催泪弹后,夏悫道及添美道马路有无回复正常。游指没有,解释烟雾很快散去,每轮施放后10分钟左右示威者就再次聚集。
9名被告为占中发起人戴耀廷(52岁)、陈健民(58岁)及朱耀明(73岁)、立法会议员陈淑庄(45岁)及邵家臻(47岁)、学联前常委张秀贤(22岁)及钟耀华(24岁)、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28岁),及前立法会议员李永达(61岁),9人共被控6项妨扰罪。
聆讯明续。
案件编号: DCCC48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