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借货隐瞒资料罪成 称会考不及格看不明条文 官称难以置信
高级男警员涉嫌向俗称“遮仔会”的警察储蓄互助社申请借贷时,讹称没有其他借贷并获批逾13万元贷款,因而被控一欺诈罪,惟他否认指控,更声称因为会考中英数都不合格,根本看不懂借贷文件,不知要交待欠债详情,案件今(15日)于屯门法院裁决,裁判官认为其解释实在难以置信,裁定被告罪成,判囚3个月,但准缓刑1年。
被告黄智聪,41岁,被控于去年3月3日虚假地向香港警察储蓄互助社表示没有从其他途径获得贷款,诱使互助社向他提供13万3千元的贷款,而导致自己获得利益,或令互助社蒙受不利。
以为只需交代未获批的贷款
裁判官裁决时指,被告称不懂申请书的英文问题,令人匪夷所思。他认为被告会考主科不及格是其一厢情愿的看法,指被告没实际证据。官又认为申请书的中英文用字简单易明,不见得有何明显或暗示字眼,会令被告误以为只需交代申请中但未获批的贷款。
声称入行廿载不需做文书
官续指,被告声称入职逾廿载也不需做文书工作的说法,有违法庭认知,因任军装警的被告每天必须记下巡逻事项,有时更要录口供等。
裁判官谓,被告大可传召财务公司职员,以证他以往在外间借贷只需申报仍待审批的贷款。惟被告没传证人,也没呈上相关借贷合约,说法成疑。
拮据至借贷必须成功的地步
另外,裁判官指被告案发时月入3万多,扣除每月向两间私人机构偿还逾2万的款项,及租金等固定开支,所剩无几。他认为被告自知经济拮据,向遮仔会的申请“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如实申报将不会获批。
财困因内地妻要求高
辩方求情时强调被告并非因不良嗜好而陷财困,解释其来自内地的妻子要求高,并要求被告照顾其内地家人。他续说被告已还款,遮仔会没有损失,而被告失去工作、退休金及警察宿舍已是很大惩罚。裁判官考虑因家庭问题入不敷支,被控前已还款,判囚3个月,缓刑一年。
案件编号:TMCC186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