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润雄:朗思于长沙湾校舍违规办学 已即时要求停止
朗思国际学校怀疑在私立学校崇正中学长沙湾广利道校舍,违规营运中、小学,教育局日前要求,朗思国际学校(中学部)今日(12日)及明日(13日)要停课,兼须将校名还原为崇正中学。
教育局局长杨润雄今日(12日)傍晚回应指,上星期局方接获投诉后,已派人到学校现场调查,发现有学校未经局方批准,在校舍内营办课程。他强调,相关做法未得教育局批准,属于违规办学,局方需要严肃处理,并即时要求校方停止。
教育局表示,学校已答应会安排受影响的中学生入读崇正中学的合适课程,而小学生则入读位于九龙城的朗思国际学校;局方指,已要求相关学校尽快提供学生家长准确、全面的资讯,并因应他们的需要,作出合适的安排,照顾学生的学业;局方又指,从未收到其他机构拟在崇正中学深水埗广利道校舍营办学校的申请。
杨润雄说,事件涉及近200名中、小学学生,会协助学生尽快觅得学校,而崇正中学亦表示中学生可继续原校就读。他又指,教育局于9月时已收到投诉,上星期派员前往学校才能调查,及后已采取适当行动。
另外,崇正中学校长董福今日接受《香港01》访问时表示,中学方面将于本周三(14日)复课,惟根据崇正与朗思签订的合作协议,只是涵盖中学国际课程,因此在长沙湾广利道校舍的上课朗思国际学校(小学部)学生,须迁回朗思旗下的九龙塘校舍。
至于崇正中学校长董福表示,上任校长约3年前与朗思协办国际课程,随即向教育局申请更改校名为“朗思(崇正)”,后来又申请改为“崇正(朗思)”,因一直没有进展而协议年期只余1年多,因此崇正在本年10月30日正式通知教育局,决定撤回改校名申请。
崇正中学曾于2016及2017年提更名申请
教育局表示,一般而言,就学校名称的更改,须一由校监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以作补充,在审批有关学校更改名称的申请时,须按既定程序要求学校提交相关资料,以便处理;而崇正中学曾先后在2016年及2017年向教育局申请改用不同的校名。因此,教育局曾多次跟进,要求崇正中学尽快提交有关文件。惟崇正中学最终于2018年10月底主动向教育局撤回更改学校名称的申请。
教育局未曾接获任何机构申请在崇正校舍办学
然而,教育局表示,从未收到其他机构拟在崇正中学深水埗广利道校舍营办学校的申请,在接获一宗未经注册学校在该处营办的投诉后,已按既定程序派员巡查有关处所,并会根据所取得的资料,考虑采取跟进行动。
根据《教育条例》,任何人如属非注册学校或非临时注册学校的拥有人或教员,或任何人如管理或参与管理一间未经注册或临时注册的学校,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250,000元及监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