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銮雄出席郭炳湘安息仪式后 指《壹周刊》报道涉诽谤兴诉
撰文: 朱棨新
出版:更新:
原告为刘銮雄,被告为《壹周刊》的出版及印刷机构ELEMENT 5 DIGITAL LIMITED。原告在入禀状指,被告于本年11月1日在网站刊登、题目为“【郭炳湘出殡】保安严密 大刘拖甘比出席无预先登记 走后门离场”的文章,连同影片段属诽谤。
+8
原告为刘銮雄,被告为《壹周刊》的出版及印刷机构ELEMENT 5 DIGITAL LIMITED。原告在入禀状指,被告于本年11月1日在网站刊登、题目为“【郭炳湘出殡】保安严密 大刘拖甘比出席无预先登记 走后门离场”的文章,连同影片段属诽谤。
原告要求被告就涉案诽谤文章和影片作出赔偿,并要求法庭颁下禁制令,禁止被告再向原告作诽谤行为。
案件编号:HCA264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