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界发起联署 促政府全面检讨《安老院条例》
撰文: 罗嘉凝
出版:更新:
政府早前建议社署开设一个社会福利署助理署长编外职位,以掌管新成立的“牌照及规管科”,被质疑难以改善院舍质素。社福界发起联署,指过去22年均没有为《安老院条例》作任何修订,促请政府全面检讨条例。
《施政报告》宣布加强监管长者及残疾人士院舍,劳工及福利局与社会福利署向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提交文件要求开设一个社会福利署助理署长编外职位,以掌管新成立的“牌照及规管科”,加强监管安老院及残疾人士院舍,工作包括增加巡查人手、增加巡查次数、推动员工培训、建立院舍资料网页等。
强调不应急推院舍券
但社联长者服务总主任陈文宜指出,政府增加人手和加设部门,但其所做未必能针对核心问题,并指出《459章安老院条例》及《459A章安老院规例》于1994/1995年订立,22年来一直未作过任何检讨或修订,她指业界希望检讨条例,从而能够改善院舍质素,否则不应该急于推出“长者院舍住宿照顾服务券试验计划”。
因此社会福利界和民间团体发起于周一(6月13日)前向社联提交联署,期望翌日立法会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进行表决前,让公众了解全面检讨《安老院条例》的重要性,并要求人事小组严肃规定当局加入全面检讨《条例》及《规例》的工作承诺,及预期进行时间和修订内容,以免浪费公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