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女警七度处理弃婴 亲妹也遭父母遗弃 相信有缘千里能相会
“三斤猫,咬四斤老鼠。”退休女警长陈妙芳(芳姐)这样形容60年代的香港家庭。当年,金融业未擡头,香港并不富裕,不时出现弃婴。60年代加入警队的芳姐,在警察生涯中,就曾约7度处理弃婴。
大约10年前,芳姐首名亲手处理的弃婴,从英国回港寻亲。二人相见,对方开首问道:「为何生父母要抛弃我?」为了安抚对方,芳姐只道出当年社会困况,不少人迫不得已只好遗弃亲儿,寄望儿女有更好的住家,借此希望一解对方心结。
芳姐又忆述,家里原有10名弟妹,但其中一名都被父母遗弃。不过她未有刻意寻找,相信“有缘千里能相会”。
芳姐1962年加入警队,于黄大仙警署执勤,大约30年前退休。大约半个世纪前的警察生涯,令芳姐至今难忘的,其中一样就是处理弃婴。芳姐忆述,弃婴大都出现在大厦楼梯、后巷,甚至是公共厕所,当中有部分弃婴看似刚出生,赤裸着身;大部分婴儿身上什么都没有,但亦有小部分身上附有纸条,例如写上时辰八字,但就是欠缺联络方法。
难忘一幕:21女警各抱一名弃婴上庭
虽然已是逾50年前的事,不过芳姐仍清楚记得接获弃婴的处理步骤,先是由女警到场,将婴儿带到医院检查,再将之带回警署。之后,女警肩负照顾婴儿责任,如未能寻获亲生父母,社会福利署就会向法庭申请监护令,届时女警就要上庭。她笑言,女警上庭时,一手抱着婴儿,另一手拿着大袋婴用品,其中最震憾的一次,法庭上有21名女警,各人都手抱一名婴儿,可见问题相当严重。
多年警队生涯中,芳姐大约处理了7单弃婴案,当中最难忘的,是她初任警察时,在黄大仙徙置区发现的女婴,在长大成人后,于2008年,从英国寻根回港,经社署及警方协助下,联络上早已退休的她。
重遇长大后弃婴 一句解开心结
芳姐忆述,对方名叫Chris,当年获领养至英国,二人重逢时,Chris开首便问:「为何父母要抛弃我?」为了解开其心解,芳姐便指当年港人生活困苦,「一家八口一张床好常见」,故弃养婴儿是常态,不少父母均希望婴孩可由善心人领养。之后,芳姐又向她展示当年案件的文件,并谈及当年在何处发现她,不过,Chris最终都未能成功寻获生父母。
妹妹被弃 作为大家姐盼有缘相会
弃婴看似一直与芳姐结缘,不过,她始终未能与一名弃婴结缘--其亲生妹妹。正如芳姐所言,弃婴是当年的常态,身为大家姐的芳姐,本身有10名弟妹,但其中一名就被遗弃。不过她坦言并无刻意寻找,认为一切都是缘分,有缘千里能相会,毋须刻意寻找,亦无必要。
60年代弃婴成常态,与Chris相近的例子并不少。香港国际社会服务社自1958年就处理跨国领养服务,服务社总监廖金凤指,过去10年接获182宗寻根个案,但成功寻回的,不足五宗,个中原因为年代久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