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工程意外 礼顿和另一承建商票控罪成 各被罚款3万5千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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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桥工人去年在旅检大楼内绊倒,因现场没有保护栏,由电榄槽一楼下堕10米至地下,听觉及肺部受损,并要靠拐杖扶行。惟意外后,两间工程承建商礼顿建筑及俊和建筑不顾劳工处发出的暂时停工通知书,让工人高空工作。两公司各被票控一项为没有采取足够的步骤防止有人堕下罪,及一项违反暂时停工通知书罪。两被告公司今(26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定罪成,各被罚款3万5千元。
36岁工人黄洛奇于去年5月25日,跪下工作时,尝试从袋中取图则,站起时被身后的机器绊倒,下堕10.6米。他指案发前一日槽口置有保护烂,但案发时不见有保护栏。劳工处就此发出暂时停工通知书,但6月18日仍有一工人在高空工作,以把物件挂在铁槽上。
官指过往有多次类似问题
裁判官指,虽然辩方称曾训示工人不可移走保护栏,但此案中保护栏仍被人搬走,而过往亦有多次类似问题。官续指,被告以劳工处曾到场巡查并满意作抗辩并不合理,因劳工处巡查只为检视一般的安全情况,而工地环境会因不同施工而变化。裁判官判两被告没有采取足够的步骤防止有人堕下及罪成,各罚3万元。
未有清楚向工人说明内容 违反停工通知书
至于另一控罪,裁判官指停工通知书清楚说明不得在该楼的地库至一楼垂直工作,而该工人的行为属通知书涵盖的范围。对于辩方指通知书范围太大,裁判官认为被告可向劳工处覆核,而不是违反通知书。裁判官考虑到两被告没有违反暂时停工通知书的记录,各判罚款5000元。
案件编号:WKS17785-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