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第6天】曾健超:被打时听到有人说“示威吖嗱!”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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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涉嫌前年10月15日占领运动期间,于龙汇道泵房“暗角”位置殴打公民党成员曾健超一案,今日(6月8日)在区域法院续审。“案中案”最后一名证人曾健超扑空两天,今终出庭作供。他称当日先在龙和道花槽示威,之后被人推至地上及喷胡椒喷雾,然后被4至5名警察拖行,再交给另一批男子,期间他被人屈左手指及手腕,该些男子更讨论带他到俗称“暗角”的泵房位,他被带到该处遭人殴打时听到有人说:“示威吖嗱!”惟他感到当晚痛苦的感觉很漫长。

曾健超连续两天扑个空,今早终在区域法院作证。(梁鹏威摄)

曾健超今早乘的士抵达法院,步入法院期间,一名撑警人士冲向他大叫垃圾,曾没有理会。而七警则全神贯注地聆听曾健超作供,其中第二及第三被告更笔录曾的证供。

指被四五人拖行后拳打脚踢

曾健超供称,案发当天在金钟龙和道马路旁的花糟示威,被人推至地上、殴打、上索带及喷胡椒喷雾,之后被4至5个估计是警察的男子拖行,该批男子再将曾交予另一批、为数同样约4至5名男子。曾称,被该批中的两人一左一右夹其手,将他拖行,另有一人屈曾的左手拇指及手腕,沿途有人负责驱赶记者及开路。

曾健超强调,他当时虽被喷胡椒喷雾,但有人为他洗面后,即使视线非百分百清晰,但仍可看到身边事物,看到前方的记者。

曾称,他相信是4至5名的警员将他拖行15至20米后,便有再多两人将他一左一右擡起,他当时面向地,期间听到男子讨论将他带到哪处,期后该些男子带他带到俗称“暗角”的支电站(即变电站),被人掉在地上拳打脚踢。曾称被打时,他卷曲身体并面向墙,期间感到有硬物打他。

被打时听到有人说“示威呀嗱”

曾健超称疑是警员的男子除踩他,更打他面,被打期间,曾听到有人称“示威呀嗱”,但他指“痛苦的感觉好漫长”,他没法确认被打的时间,惟看过一些新闻片段后,引证到他被打约4分钟。

今早再有大批示威人士聚集在法庭外。(梁鹏威摄)

七名被告依次为总督察黄祖成(48岁)、高级督察刘卓毅(29岁)、警长白荣斌(42岁)、警员刘兴沛(38岁)、警员陈少丹(31岁)、警员关嘉豪(32岁)及警员黄伟豪(36岁)。

七人均否认一项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而陈亦否认另被控的一项普通袭击罪。控罪指,七人于2014年10月15日在金钟龙汇道殴打曾健超。其中陈少丹另涉于同日在中区警署七号接见室殴打曾健超。

案中案聆讯续审。

案件编号:DCCC98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