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为储钱买楼一家住外母家 已婚男:寄人篱下总有不便
撰文: 赖启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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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年,现居于太太家的Jack,一年前为改善家人生活,给家人一个家,毅然由从事多年的饮食业,转至陌生的保险,希望赚更多钱,早日“上车”。婚后他曾花钱装修自小居住的公屋,与爸妈及哥哥的儿子同住。不过当Jack的两岁儿子出生后,有感父母需要照顾两个小孩或会吃力,便决定与其妻搬到娘家美孚新邨居住。
搬入娘家后与太太家人同住,Jack因生活习惯不一而感到压力,“有微言的反而是我。入住之后会发现,一起住没有想像中轻松,大家是不同家庭,总会有些生活习惯不一,都要磨合一下”。他亦坦言“怎样说也是寄人篱下,总有些不方便,两个家庭一起生活,娶老婆都想给她一个家。”
虽然一直想置业,但碍于楼价太高,他自言没有考虑过私楼,只能抽居屋。Jack于2016年曾经抽到元朗屏山屏欣苑,惟中签号码较后,只剩一房单位选择,“当时是第二轮,一房那些不适合,太小,不要说让不让家佣睡,亦不想小朋友长大后也没有房”, 最终放弃,惟他自言没有后悔,“我当时想没理由作出迁就而买一个不想要的单位。”
资助房屋再加码,他表明会再入纸申请,“跟买六合彩一样,搏一个机会”,但他认为实际仍然不太帮到首次置业人士,源于入息上限太低,目前他跟太太月入约5万多,接近申请居屋2人家庭入息上限的5万7千元,“你问我收入好像不太低,但又不算高,难以置业,又不能申请公屋,居屋可能也‘忟忟哋’”,“我认为申请条件可以放宽一些,可能帮到更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