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被箍颈后瘫痪亡案 警员称未用武力制止 但认曾错手箍颈

撰文: 朱棨新
出版:更新:

六旬的士司机与警员争执后拒上警车,遭警员擡走时曾遭箍颈,司机事后出现颈椎移位,全身瘫痪,一个月后死亡。死因庭续就事件展开聆讯,事发时曾箍司机颈部的警员今(5日)作供,他称当日陈被捕时作不断挣扎,其动作已属顽强性的抗拒,根据指引,警员已可击打对方,甚至使用胡椒喷雾,但他没有使用此等武力,只打算“秤”起司机手臂,却因司机不停旭动,才错手箍住司机的颈。

警员林伟荣称当日错手箍死者陈辉旺的颈部。(朱棨新摄)

到场时陈膝及手肘已流血

案发时隶属西九龙冲锋队的警员林伟荣作供,他称于2012年11月11日晚上10时许,坐冲锋车到达西隧行政楼处理一宗伤人案。当时涉案的士司机,即死者陈辉旺(65岁,下称陈)的手肘和膝头等流血。现场警员调查后,认为陈涉袭击乘客,警员马振康遂宣布拘捕陈。

陈不断称:我要揸车走

惟陈听罢情绪激动,走向自己的的士,并表明拒上警车。林和同僚阻止陈离开,又多番警告陈,惟陈不断挣扎,林和马遂合力按陈的肩䏝,马继而用手铐反锁陈,并欲把陈带上锋车,但陈情绪变得更激动,再表示拒上警车,陈说:“我要揸车走。”林遂警告陈若不合作,便会使用武力擡他上警车。

死者陈辉旺的遗孀(左二)看到闭路电视即落泪。(朱棨新摄)

指陈动作属顽强性抗拒

而庭上播放现场的闭路电视片段,死因研讯主任指根据片段,林曾揽陈的颈。林庭上确认,并解释根据警方的程序手册,陈的动作已属顽强性的抗拒,警员可击打对方,甚至使用胡椒喷雾。惟林指,当时他们只是想把陈带上警车,因此没有使用此类武力。

箍了陈颈已即时放手

林又称,原打算“秤”起陈的手臂,而马则负责控制陈的下半身。但因陈挣扎,令林箍了陈的颈。林随即放手,查问并检查对方是受伤,陈回应未有受伤。 之后,陈和警员不断角力。陈一度上身躺在冲锋车的地下。现场一名警长曾试图擡陈上警车,但不果。陈最终被带上警车。陈在挣扎中令其本身的伤势更严重,遂由救护车送陈到医院。

家属律师质疑死者被箍至双脚离地

代表陈家属的资深大律师苏朗年指,林当时的箍颈动作,令陈的双脚离地,同时因杠杆原理,令陈的全身重量都集中在颈部。林解释,他的大腿已顶著陈的背部,另一警员马振康亦捉著陈的右手,因此不同意陈全身重量都集中在颈部的说法。

惟资深大律师质疑,林箍颈后立即检陈是否受伤,显示林知道此举是有危险。林表示,知道箍颈是不合法的武力,案发时是在不情愿下才做出此动作。林知道箍颈或会令陈受伤,才会立即放手,问对方是否受伤,以及检查他的颈。

而曾于早前聆讯中哭泣的遗孀,再于今日聆讯播放闭路电视片段时,在法庭内痛哭。她并一边流泪,一边用纸巾掩嘴离开法庭。

案件编号:CCDI-477/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