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年“葬”四万吨红酒樽 玻璃樽征费 未推已受挫

撰文: 张雅婷 劳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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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胶袋和电子废物征费后,政府拟将生产者责任制扩至玻璃饮料,冀鼓励生产商回收及重用玻璃樽,达致饮品商、消费者和环境“三赢”。然而,政策未实施,玻璃樽弃置“大户”洋酒商先“落闸”,明言难将酒樽送返原产地,加上政府无规定酒商要本地回收,征费恐转嫁消费者。这突显了政策欠全面规划,“三赢”随时变“三输”,环团指败笔在于未有以法规监督生产商回收玻璃樽,地区的回收配套亦不足,促请政府先还原基本步,以“按樽”方式增回收诱因,以及规定饮品商要回收。

政府拟将生产者责任计划扩至玻璃饮料,望三年内达到每年回收5万公吨废玻璃,占目前年均总弃置量逾五成。(梁鹏威摄)

政府预计明年年中实施玻璃樽征费,届时每公升的玻璃饮料容器收费1元,涵盖酒精、奶类及有汽饮品。新政策实施后,所有向本地供应以玻璃容器盛载饮料的供应商,包括入口商,均需缴费。不过,若饮料供应商选择回收重用容器,减废率达八成或以上,即每个玻璃容器使用5次或以上,可豁免征费。

港产饮料采“按樽”回收超过九成饮品在本地生产的太古可口可乐香港,可望豁免征费。该公司指,一直有回收及重用旗下的汽水玻璃樽,扣除流失及损耗后,重用率超过八成。此外,该公司一直向销售玻璃樽装汽水的客户,每支收取1元按金,收回玻璃樽时会退回。每个玻璃樽平均使用约20次。太古可口可乐称,正积极检视生产线流程和物流配套,不排除增产玻璃樽装饮品。

维他奶亦指一直都有从零售商户收回饮品玻璃容器循环再用,维他奶会积极配合征费安排。

曾在香港设立啤酒厂的香港生力啤酒厂有限公司称,正研究玻璃樽回收计划的可行性,如果公司决定回收玻璃樽,也不能即时达到豁免征费的八成减废率。至于有关征费会否转嫁消费者?生力称正研究怎样把对分销商、零售商以至消费者的影响减至最低。

本港每年弃置约9万公吨玻璃容器,当中逾六成为饮料容器。废玻璃容器商业价值低,是本港玻璃回收率仅一成的主要因素,而酒类是本港玻璃饮料容器“大户”,估计占所有玻璃饮料容器约八成,当中又以葡萄酒樽最多,成为减废关键。

酒商称难重用玻璃樽  征费恐转嫁消费者

香港葡萄酒商会会长何耀康称,商会乐意支持环保,但忧虑生产者责任制未必达到目的。他解释,大部分葡萄酒由外国入口,不能运回原产地重用,酒商也就不会有任何豁免。言下之意,新政策下没有诱因令酒商回收酒樽。

何耀康认为,征费未计回收的行政成本,对行业有一定影响。征费及行政成本会否转嫁消费者?他称这由市场决定。

外国入口的玻璃樽难重用,入口商是否只需缴付征费就代表负了生产者的责任?绿惜地球总干事刘祉锋估计,征费很大机会转嫁到消费者。他建议政府硬性规定入口商回收一定数量的废玻璃容器,再转交回收商,否则罚款。

外国入口玻璃樽难重用,只好退而求其次,期望消费者主动回收,惟政府委托的回收商均表示,酒吧食肆欠足够空间摆放回收桶,加上人手短缺,难以做到将玻璃容器分开处理及干净回收,影响玻璃樽的回收量。

环保署目前安排两间回收商回收全港的玻璃樽,再按提交给政府的玻璃物料重量缴付费用。碧瑶废物处理及回收有限公司(下称碧瑶)去年11月投得港岛区(包括离岛)及新界区的“玻璃管理合约”;至于九龙区的合约则于今年4月由香港玻璃再生有限公司(下称香港玻璃再生)投得,每份合约为期五年。环保署希望首年可回收1.5万公吨玻璃,三年内达到每年回收五万公吨,相当于全港一半的废玻璃

团体斥承办商削回收点在两个承办商投入服务之前,本港部分玻璃回收点由香港泥头车司机协会推行的回收计划“玻璃再生璀璨”负责,在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资助下,平均每月回收量达100公吨,但资助至去年年底终止,今年1月起须把大部分回收点转交承办商接手。

不过,“玻璃再生璀璨”项目统筹黎梅贞批评,承办商接收逾300个回收点后选择性回收。她解释,近月不时有屋苑居民及食肆投诉回收桶被收走,或是投诉承办商只提供小型回收桶,爆满后迟迟未处理,无奈下令原本持之以恒的回收工作暂停。她批评承办商“取易不取难”,令民居及小食肆失去回收途径。

根据合约,玻璃管理承办商须为所设置的回收点提供定期收集服务。环保署指,由于各回收点收集到的废玻璃容器数量不一,承办商会与回收点负责人按实际运作情况商讨收集服务的次数。

环团倡设经济诱因 推动回收回收说易行难,刘祉锋质疑,酒楼食肆要腾出空间放置回收桶,清洁工人又要花额外工夫分类清洁,若没有经济诱因,即使食肆支持回收,前线工人也可能敷衍了事。此外,他认为,回收成效取决于玻璃樽是否有利可图,有回报才可鼓励地区“驳脚”在回收到一定数量的玻璃樽,或回收桶爆满时,通知承办商回收。他说,最好的方法是提供吸引的现金回赠,以及当玻璃樽如纸皮般有价有市,街边婆婆就自然会四出收集售予回收公司。

本港玻璃樽回收量偏低,政府委托承办商回收全港玻璃樽,并按玻璃樽处理量向他们支付服务费用,对提升回收量固然能起一定作用,但政策只针对饮品生产商及负责回收的承办商,没有措施鼓励消费者及商户一同加入减废及回收行列。要真正鼓励市民“揼少啲悭多啲”,还需政府行多几步。

上文节录自第129期《香港01》周报(2018年9月17日)《港年“葬”四万吨红酒樽   玻璃樽征费  未推已受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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