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永业涉贪】冯永业、陈婉玉获准保释 案件押后至9月18日

撰文: 朱韵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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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副秘书长冯永业涉嫌贪污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一案,今日(4日)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9月18日,以待案件转介湾仔区域法院答辩,获裁判官接纳。
两名被告冯永业及商人陈婉玉,分别获准以10万元和8万元保释,期间二人不能直接或间接与控方证人接触。

前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副秘书长冯永业涉嫌贪污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一案,今日(4日)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欧嘉乐摄)

被告冯永业,55岁,前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副秘书长,涉嫌于2004年9月28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从陈婉玉接受51万港元,为购买罗便臣道一住宅的订金,作为倾向于或保持倾向于优待她及或由她控制或与她有关连的三间公司的报酬,被控一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及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陈婉玉,62岁,港联直升机有限公司、港联航空有限公司及或港联直升机(香港)有限公司(三间公司)时任董事兼股东,被控一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

被告冯永业和陈婉玉暂时毋须就控罪答辩,二人向法官表示明白控罪。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9月18日,以待案件转介湾仔区域法院答辩,获裁判官接纳。

案件编号 ESCC 215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