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长偷保释金案 警认沟通有误 约受影响疑犯重录口供
撰文: 邓栢良 林松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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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2日,湾仔警署一名警长涉嫌盗窃,偷走报案室保险箱内107万保释金,其后失踪。一宗商业罪案疑犯“廖伯”日前到警署作续保手续时,被警方要求签署一分额外文件,指自己知悉所付的保释金被盗,又一度被放弃选择向警务处及政府索取赔偿及追究该保释金。廖伯指当下未知详情便签署,后对警方做法感不公,遂聘大律师作投诉。
记者今日致电该名疑犯“廖伯”,他指昨晚约7时接到警方行动及支援组一名姓陈警员来电,问他是否要追究该笔2万元的保释金,廖伯即时表示一定会追究,其后警员便约他星期日(29日)再到湾仔警署重新录取口供。廖伯称,当时警员并未详细解释为何可以再次录口供,只推说届时在警署会一次过解释。
廖伯称,是次事件严重影响警队声誉,而且经传媒报道后,“已经搞到好大件事”。他表示,警方如想重拾声誉,需妥善处理,廖伯指星期日会到警署再次口供,希望听到警方的解释。
警方:沟通上有误会,会修订意向书
警方发言人回应,指在参考以往同类案件的处理后,正陆续通知保释金失窃受影响人士有关情况,承认警方与部分人士在沟通上有所误会,已即时检讨有关程序及作出改善措施,包括修订书面意向确认的表达方式,及指派特定人员向受影响人士详细解释情况。就受影响的保释疑犯数目,以及已签署“意向书”人士之数目,发言人则未有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