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市扮工?】摊档佯装营业但无售货 申诉署批食环未定义营业
食物环境卫生署辖下的街市不时被指有违规情况,例如占用公共空间放置货物、有人承租多个摊档等。
申诉专员公署今日(30日)就食环署对街市摊档的规管发表主动调查报告,批评食环署前线人员监管不力,现行机制亦有很多不足,例如有人会租用街市档摊作办公室、冷藏库之用,亦有街市档会少量陈列货物但无人售货,“佯装营业”,而目前制度亦有漏洞,令摊档可以被分租;食环署承认摊档不积极营业,与租金长期偏低有关,承诺会检讨租金机制。
公署批食环未定义何谓营业,又促请食环署制订档摊的每日最低营业时数。
申诉专员公署发表的主动调查报告指出,食环署针对街市的规管机制有不足,以营业时间为例,按租约订明,除非获政府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在一个月内停止或暂停经营摊档 7 天或以上,惟公署发现食环署一直未对违规的摊档采取行动。公署调查期间发现,有部份摊档涉“佯装营业”,店面会陈列少量货物但无人售货,公署指出是由于食环未有界定如何才算“营业”,令前线人员执法时有困难。
另外,公署亦指出街市摊档有一人承租多个档位的问题,令部份档户以此辩解只短暂营业的理由,公署指食环有需要检讨目前承租档位数目不设限的做法。
食环承认租金偏低令商户“不积极营业”
食环署承认,摊档不积极营业与公众街市摊档租 金长期偏低有关,食环表示会全面检讨厘定和调整租金的机制。公署建议,食环署应考虑每个摊档的性质,订定每日最低营业时数。
租约漏洞令承租人可分租 避开租约规管
现行租约订明,“承租人不得转让、租让、分租摊档”,但条例同时列明,若有代理人在摊档经营业务,需先向政府登记为“登记助手”。
公署指出,“登记助手”的身份及数量不设限,分租人大可假借“登记助手”之名主理摊档,避过租约规管。
另外,现时有4款租约文本,当中两款无要求商户在摊档展示商业登记证,公署认为这个做法令前线人员难以即时确认商户有无违规,影响执法效果。
申诉专员公署直斥食环执法“过于轻率,得过且过”
调查报告中同时提及,食环署人员的执法有不足,有个案显示前线人员虽多次就违规行为发口头警告,但商户未有纠正违规行为;食环对部份违规行为执法宽松,亦很轻易便接纳商户“佯装纠正”的做法,公署直斥食环“过于轻率,得过且过”。
报告列出,2015年至2018年6月期间,只得8宗违规个案按“终止租约机制”被停租,公署直言,若不严格执管,便难以发挥应有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