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结婚集团诱青年揾快钱 报酬数万变几千 “配偶”失踪无法离婚
入境处“闪刺”行动瓦解一个活跃4年的假结婚集团,牵涉最少66宗个案,涉款逾500万人民币,共86名香港及内地人被捕,包括3名集团主脑为香港人,今日(24日)被裁定8项串谋欺诈罪等罪成正等候判刑,该案累计至今有23人被定罪,包括9人早前已被判囚11个月至18个月不等。
助理首席入境事务主任(调查)欧阳至威表示,案件中涉及51名港人,即27男24女,逾半年龄介乎19岁至29岁,受报章的征婚广告或社交平台的招聘广告“揾快钱”、“荀工”诱惑,假结婚可获报酬达8万元至10万元,惟最终只收取到7000元至2万元不等。
前年展开的“闪刺”行动中,共86名香港及内地人被捕,包括42男44女,瓦解一个自2012年起活跃了约4年的假结婚集团,3名集团骨干成员为香港人,即被告王长贤、陆永基、方慧欣,年龄介乎24岁至63岁,今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共8项串谋诈骗罪成,等候判刑。该案至今共23人被定罪,包括9人早前被判囚11个月至18个月不等。
个案遍及福建、广东省
该集团向内地人收取7万元至10万元人民币,担任中介人提供“一条龙服务”,安排参与假结婚的港人记熟对象资料,协助办理俗称“寡佬证”的无结婚纪录证明书等,主脑更会陪同到内地,安排当地住宿以便签纸及拟定婚前协议等。内地人成功假结婚后,便会申请探亲签注来港以便“打黑工”等,甚或申请单程证来港居留。由于其中一名主脑原籍福建,有关个案遍及福建及广东省。
逾半涉案港人年龄介乎19至29岁
就该集团的运作模式,主要是透过在社交平台发布讯息或在报章刊登征婚广告,借以物色参与者,而涉案的51名港人中,逾半年龄介乎19至29岁,堕入“揾快钱”、“荀工”的利诱,获以8万元至10万元报酬作招徕。
如参与人肯协助结婚对象申领单程证,可额外获酬1000元至3000元不等,成功办理单程证后,再添5000元至1万元报酬。所谓可多达10万元的酬劳,最终只收取到7000元至2万元。
入境处检获记数簿、香港身分证、内地结婚证副本等犯案工具(点击放大)
吁勿以身试法
入境处在调查中检获电脑、电话、记数簿、大量香港身分证、内地结婚证副本等犯案工具。助理首席入境事务主任(调查)欧阳至威表示,年轻人缺乏相关认知,提醒中介人所提供的“婚前协议”未必受法律保障,更有个案是对象事成后去如黄鹤,无法办理离婚手续:“结婚记录会跟一世。”
他提醒市民勿以身试法,按条例,任何人如向入境处职员作虚假申述乃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15万元及入狱14年,协助与教唆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