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鸿章追款】原告:50年前200万今日值6亿 怎会是餽赠?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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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富商何东爵士长孙何鸿章,向旧情人“十姑娘”何婉琪追讨50年前委托她投资澳门赌业的200万元款项,案件今于高院续审。
何鸿章一方指,当年200万元款项相等于现时逾6亿元款项,所以不可能是餽赠或借贷。而当时何鸿章只有300万元身家,不会送200万元给十姑娘。原诉一方又提及,自何鸿章与麦舜铭关系转差后,何在2011年遗嘱上再没有麦舜铭的名字。但答辩一方指何鸿章在2011年遗嘱上,曾将30亿资产受托人写上两名事务律师的名字。
原告分别为何鸿章及信托公司Lare Sare Limited,答辩人分别何婉琪、满威利投资有限公司及麦舜铭,又名何东舜铭。
十姑娘要求原告交千万元保证金
代表何婉琪的资深大律师陈景生下午指,次原告人是一间信托公司,当年根据何鸿章先父何世俭将军的遗嘱,成立一个慈善信托基金。直至今日原诉完成开案陈词,从无道出信托公司在本案角色,究竟日后若原诉胜诉,会否将所得款项转入该公司作慈善用途,根本无从稽考。为保障何婉琪利益,建议法庭下令次原告人须于3日内交1050万元保证金。另两名答辩人亦要求400万元保证金。法官周家明将于明早就保证金作出裁决。陈大状更质疑,若事件涉及慈善,是否需要律政司介入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