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王启忠涉袭击同袍案 王称拍肩以示赏识或打招呼 可能大力咗
警司王启忠涉于圣诞派对上袭击两督察案今(17)续审,被告自辩认当晚曾与人对饮威士忌,又称他拍男督察肩背是打招呼,他亦有在赏识下属时以拍肩示意,认为这是同事接受的社交行为,但可能“不为意大力咗”;他又见女督察中奖,想上前恭喜她,因失平衡而撞到对方,无留意撞到甚么部位,但否认是袭击。裁判官莫子聪称需时研究证供,案件押至下月6日于观塘裁判法院裁决。
被告王启忠,49岁,报称警司,被控于2016年12月14日在观塘鲤鱼门道9号,观塘警官餐厅,袭击男子张兆朗及女子郑婉文,张及郑均为督察。
承认曾与同事对饮威士忌
被告自辩时称,当晚圣诞派对第5份抽奖礼物是威士忌,他应同事要求对饮。他对男事主张兆朗督察印象良好,事前二人亦有合照,他向同事拍肩背是他打招呼的方式,但承认“不为意大力咗”,自己亦没有留意对方反应,直认失礼及不好意思。
以拍肩表示赞赏
对于他与甄皓妍女督察及两名男督察聊天时,他被指拍甄近肩位置一至两下,及拍其中一名男督察前肩一至两下,被告解释是代表赞赏。他又接受拍肩是社交行为,认为同事亦可接受。
失平衡撞到女事主
被告又称女事主郑婉文在抽奖环节领奖时,想上前握手及恭喜她,他因失平衡身体撞到事主,但不肯定身体哪个部位。他指当时两人已撞成一团,随即有同事扶起他,郑亦继续领奖,所以未有机会道歉。
被告当晚明显喝醉
退休总警司史勿辉(B. J. Smith)出庭作供时指,被告个人操守良好,每方面都达到要求、勤力及专业,同事和下属对他非常尊敬。他称当晚未有见到被告撞向郑,但看到他明显喝醉,郑事后亦未有向他报告。他续指当晚举行最后一次抽奖后,因被告喝醉而要求他离开。过了15至20分钟后被告再次回到会场,看到他撞向人群,造成混乱,再次要求被告回家。
拍女警背部不很恰当
另一证人警司Gareth Thomas Jones供称,当时他站于人群,郑的后方,看到被告拍打郑背部,叫她快去领奖,郑亦一脸惊讶。他认为拍背是不恰当行为,尤其对女督察,叫被告不要做,但未有看到被告袭击郑。
控方指被告行为超越打招呼
控方结案陈词指,被告行为超越打招呼,碰撞亦无可能用拳头打腹部。辩方则指当晚气氛良好,看不到有敌意,拍肩及背是社交行为,而事件发生后无人报告,又指出被告不会在上司面前犯法影响仕途。
莫子聪暂委裁判官指需时研究证供,案件押至下月6日于观塘裁判法院裁决。
案件编号:KTCC127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