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诽谤案】霸王告《壹周刊》胜诉 获赔300万元 

撰文: 朱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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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草药洗发护发用品霸王国际集团,指壹传媒旗下刊物《壹周刊》在2010年7月刊登一篇名为“霸王致癌”的文章内含诽谤成分,令集团业务自此一落千丈,销量大减,因而入禀要求壹传媒集团要求赔偿逾6亿元案,是为本港民事法庭最高诽谤索偿额案件。案件去年在高等法院审理,法官今午下判辞,认为壹传媒的报道有诽谤成分,但只须赔偿霸王300万元,并须支付霸王八成讼费。

霸王国际集团主席陈启源及妻子万玉华在霸王全盛时期估计身家达50亿元。(美联社图片)

霸王国际集团主席陈启源及妻子万玉华,早年靠售卖三元一瓶的“山寨式”洗头水起家,1998年正式推出以霸王为品牌的洗发水,并成功打入香港及新加坡市场,当年所出产追风系列洗发水,一直以中药世家作标签,并用影星成龙及王菲等担任代言人,成龙当年在广告中用上“动L”一词更变成“潮语”。

案件编号:HCA 1109/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