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塌天花】屋宇署:绿化天台涉改动需入则 业界指存灰色地带

撰文: 罗俊文 罗嘉凝 林松澧 谭贵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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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大学胡法光运动中心昨午(5月20日)发生罕见屋顶倒塌事件,位于5楼的陈大河综合会堂疑因绿化天台加上积水倒塌,造成3人受伤。
屋宇署于事发一天后回应,指若绿化工作涉及拆卸、改动或加建构筑物或排水系统,甚或涉及楼宇总楼面面积或结构的改动,有关的绿化工作一般而言受《建筑物条例》的规管,应向屋宇署呈交图则。
但有建筑师指出,条例存在灰色地带,多数绿化天台均没有改动结构,亦没有再入则,而部分负责工程的建筑师只计算绿化的泥土重量,未有计算排水系统淤塞后,天台积水的重量。

城市大学室内运动场倒塌屋顶后,屋宇署人员再到场调查。(李泽彤摄)

屋宇署指绿化涉拆卸、改动或加建 须要入则

屋宇署回应,私人楼宇进行屋顶绿化是否须事先向屋宇署呈交图则申请,视乎有关工作位置、性质及规模。

1. 若绿化工作只涉及摆放花盆或堆泥等栽种活动,则不属《建筑物条例》的管辖范围。

2. 若绿化工作设于楼宇已批准的绿化设施,例如花槽、树槽等,则可按设计的原意进行。

3. 然而,若绿化工作涉及拆卸、改动或加建构筑物或排水系统,甚或涉及楼宇总楼面面积或结构的改动,有关的绿化工作一般而言受《建筑物条例》的规管。

涉及第3项绿化工程,有关人士应向屋宇署呈交图则,图则获批准后及得到屋宇署同意展开工程后,方可进行有关工程,否则该项工程会被视作违例建筑工程。未经批准而进行建筑工程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400,000及监禁两年。

工程师指条例存漏洞

不过,建筑师关兆伦回应指,业界多数绿化天台均没有改动用途,并使用现有排水系统,故毋须向屋宇署入则。但他认为条例存在灰色地带,“通常只计算了泥土重量,没有计排水系统淤塞时,天台积水的重量。”他又指绿化天台近年才兴起,政府经常将是否需要入则的角色,推到专业人士身上,但他惊讶今次城大运动中心天台绿化,理应经城大物管业多个专业人士评估,仍发生倒塌,校方需要找到谁涉疏忽。

土木及结构工程师苏耀坤表示,在看过相关图则后,估计体育中心的天台没有涉及拆卸、改动或加建构筑物,或排水系统等工程,换言之在法例上无须入则。但他指出,事件发生后,反映现行法例有所不足,类似的天台工程若不入则,结果将非常严重。他说,若事发时有人在运动场内,必死无疑。他建议当局应立法规管天台绿化工程,需要求有关工程入则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