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佣入禀控雇主歧视 怀孕即被炒 被逼带验性病爱滋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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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已丧夫近6年的印佣,来港替一名女护士打工6年,上月(2016年4月)因病入院时被揭发怀孕,女雇主不单多次以广东话及英话公开辱骂她,更带她验性病及爱滋,又用消毒剂喷向原告的物品等,并令印佣签署辞职信带她到机场离港。偷偷在离港大堂折返的印佣今入禀区域法院,控告女雇主违反《雇佣条例》及《性别歧视条例》,要求赔偿逾12.1万元。
不准她返印尼奔丧
原告Riyanti控告在仁济医院任护士的女雇主黄宝珠(译音)。原告入禀状中大数女雇主多项不合理的工作环境,包括2010年3月26日原告开始替女雇主工作,2010年4月原告丈夫于印尼过世,但黄不准她返印尼奔丧,直至一年后才准她放假12天返乡拜祭。
另外原告和黄已3度续约,但每一次续约,原告不获有薪大假,只曾在第一次续约后准以薪代假,第二次续约更不准原告放假,亦无支付任何假期薪金。
被罚坐6.5小时 不停喷消毒剂
两人返回雇主家后,黄指原告“污秽、坐下,不准触摸任何物品”,下令原告在大门前由下午3时至晚上9时半罚坐,期间黄进入原告的房间,将一向让原告使用物品分为两批,一批抛弃,一批捐给善慈机构,又不停向原告物品喷消毒剂;期间黄突失控,将一张儿童胶凳掟向原告。4月10日原告原告被带往机场,她进入离境大闸后偷偷折返。
印雇今次入禀追讨身心灵受创、雇主违反《雇佣条例》及《性别歧视条例》的赔偿,费用包括因雇佣合约应享有余下薪金总额$89,043.77、十周有薪产期费用$7,822.45、长期服务金$22,568.4,以及年假薪金1,799.34,合共121,233.96。 另外原告追讨医管局非符合资格人士产科服务费用、每日350元住宿费及190元护照续期费等。
案件编号:DCCJ235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