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课程拟未获社署批准偷步招生 明爱致歉:条文诠释或有差异
撰文: 陈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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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爱专上学院拟在今年9月开办幼儿教育高级文凭课程,根据评审报告的要求,校方需得到教育局及社会福利署的批准下才可收生,惟《明报》今日(25日)报道指,明爱早于本月中文凭试放榜日已开始招生,并收取每个学生5, 000元留位费,其时课程并未获得相关部门批准。
明爱回复查询时未有承认偷步收生,但就对评审局指引条文的诠释或有差异致歉,明爱又指安排为已缴交留位费的人退款,并于昨日(24日)补充指课程已通过社署审批。
明爱专上学院拟于9月开办的幼儿教育高级文凭课程,按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的评审报告所订的限制,校方招收学生前需要取得教育局及社会福利署对课程的认可。惟据《明报》报道,校方在仅获得教育局批准时已“偷步”招生。社署在7月18日表示相关课程仍在审核中,然而明爱专上学院早于7月11日中学文凭试放榜日已开始招生,报道指有10名学生当日获校方取录,并需于获取录数日后缴交留位费5,000元。
报道同时揭发,明爱专上学院早于6月中已向明爱社区书院幼儿教育高级文凭课程学生发电邮,指可安排一年级学生直接转读明爱专上学院的幼儿教育高级文凭课程二年级。
报道引述明爱专上学院回复查询时未有承认偷步招生,但对(评审局)指引条文的诠释或有差异致歉,又表示已安排缴交留位费的人退款,校方昨日再补充指,课程已获社会福利署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