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社》揭何志平以BVI与内地商人组公司 拒按规申报财产来源

撰文: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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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去年在美国被捕,涉嫌代表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于2014至2016年间贿赂非洲高官。传真社取得多份“巴拿马文件”,显示何志平任职中华能源基金会期间,以两间于英属处女岛(BVI)成立的公司,与从事能源投资的内地商人在本港组公司,惟公司业务未明。文件亦显示,何志平的BVI公司未有按法规申报资产来源。

《传真社》报道,根据他们取得的巴拿马文件,当中有由2005年到2015年内,近300份文件包括公司注册资料、董事股东名册以及详细电邮纪录等。文件显示,何志平分别于2008年出任Queensmart Investment Limited的董事,及于2015年出任Beauty Connection Ltd的董事及股东,两间BVI公司均有于香港公司注册处登记。

当中何志平透过Queensmart Investment Limited,与多名内地商人持有中国联合资源有限公司。Queensmart早于2005年9月1日、何志平仍任职民政事务局局长时成立,最初由何志平妻子胡慧中出任董事及唯一股东;直至2008年7月28日,何志平离任局长满一年“冷河期”后,即登记成为公司董事,胡慧中仍任另一董事及股东。

文件显示,BVI公司原由何志平妻子胡慧中(右)出任董事及唯一股东。(资料图片)

传真社翻查巴拿马文件电邮纪录,由2012底开始,巴拿马律师行法规部,多次按法规要求核实何志平的政治敏感人物身份,以及进一步提交各类申报文件,但一直未能成功。期间,巴拿马律师行一直为Queensmart提供服务,包括签发文件,如完好存活证明书及董事在职证明书,证明公司登记仍然生效,

2012年10月,何志平成为Queensmart股东后,巴拿马律师行的香港办公室要求张超凡会计师事务所,呈交何的身份证明文件及申报公司活动,但事务所只提交何的身份证副本,并回复指“公司目前没有任何生意活动。”同年11月中,律师行总部的法规部以电邮附加何志平的身份检查文件,显示何属政治敏感人物、曾任全国政协委员及特区政府问责局长,要求香港办公室核实与Queensmart的股东是否属同一人。其后法规部再次追问,指事件“紧急”、要求即日内获回复,但仍未获理会。

直到2013年4月,法规部始获香港办公室确认何的身份,随即要求把何列入政治敏感人物名单并进行相关审查。

法规部最少两次以“紧急”为题直接发电邮予张超凡会计师事务所,要求事务所尽快提交7项关于Queensmart的申报,包括公司最终受益人的身份、与公司有关的银行户口及资产、与公司有关的其他公司、与公司有关的信托及其委托人、受益人的姓名和联络方法、公司活动详情及地点、财产来源证明以及赔偿保证书等等。巴拿马总行法规部其后一直未获回应。

法规部于2014年5月、2015年1月及7月再次要求提供申报资料,但同样不获回复。

于巴拿马律师楼要求取得申报的2012年底与2015年期间,何志平虽透过Queensmart与内地能源商人合组中国联合资源有限公司,以及嘎丽娅慈善基金会有限公司,但两间关连公司的业务性质及地点一直未有按法规作出申报。

立法会议员梁继昌表示,若客户持续拒绝向律师行提交申报文件,律师行应按法规或专业守则采取适当行动,包括拒绝为客户提供服务,否则律师行便涉违规。他又指政治敏感人物近年多数需要申报,除非除非涉及犯法行为,如逃税等才会避忌。虽然拒绝申报不算犯法行为,但律师行随时可以不再提供服务。

何志平任董事的BVI公司,曾多次拒绝申报资产。(资料图片)

中国联合资源有限公司于公司注册处只申报了成立文件,《传真社》记者曾到访其位于国际金融中心一期20楼的登记地址,但发现上址实为服务式办公室。而联合组成该公司的内地商人,任孚今、于志海以及宋海利,均于内地从事能源投资及卫星通讯生意。《传真社》曾尝试联络任孚今及于志海,向他们查询中国联合资源有限公司的业务性质。任孚今透过亚太能源投资公司职员拒绝接受访问;而于志海的内地公司职员就指于出差在外,无法联络。

何志平去年11月在美国被捕,美国司法部指控何以基金会副主席及秘书长身份,在2014至2016年间,代表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以“捐款”为名,贿赂第69届联合国大会主席乌干达外长库泰萨,又透过塞内加尔前外长加迪奥向乍得总统代比行贿,涉款近290万美元,案件排期于今年11月正式开审。何志平至今已还押逾8个月,原审地区法院至今已三度否决何的保释申请,辩方改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案件排期于本月底处理。

华信能源董事局主席叶简明,在今年2月以涉经济犯罪接受调查。(网上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