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云申请上诉许可 终院排期6月29日审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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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云申请终极上诉,将排期审理。(资料图片)

商业电台首席智囊陈志云于09年任职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时,与经理人丛培昆串谋收取11万2千元利益,经律政司在上诉庭“追杀”成功上诉得直后,原审法官裁定二人罪成,分别判罚8万4千元及2万8千元。陈志云早前正式向终院提交申请上诉许可的文件。司法机构网站显示,终院已排期于6月29日处理其上诉许可申请,预计聆讯时间为两小时。

另据司法机构网页显示,未见同案另一被告丛培昆的申请,未知是否丛自行放弃。

陈志云被指2009年担任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期间,未经同意收取11.2万元酬劳,出席无线除夕倒数节目的《志云饭局》环节,陈与当时助手丛培昆被控串谋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去年12月,律政司在第二度上诉后得直,区域法院法官判陈志云罚8.4万元,丛培昆则罚2.8万元。

案件编号:FAMC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