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光护老院工潮持续一个月未解决 工会斥“佛系”劳工处助长剥削
上月15日,位于牛头角的宏光护老院有多名来自内地的外劳护理员,指控雇主克扣加班薪酬和法定假期,发起罢工抗议。职工盟属会社区及院舍照顾员总工会今(13日)连同10名护理员召开记者招待会,力数劳工处七宗罪,指劳工处的态度“佛系”,变相鼓励无良雇主继续剥削工人。
社区及院舍照顾员总工会组织干事曾纪南指,其余9名工人将会于下月6日在劳资审裁处提堂,届时会提出希望能够与黄女士的案件合并审讯。对于早前有指工人追讨的款项合共逾400万元,他表示,由于劳资审裁处只能追讨6年的薪金,“追讨的金额会打折扣”,预计最多只能追讨2、3百万港元。以黄女士为例,她在宏光护老院工作约8年,已经无法追讨之前2年的被拖欠的薪酬。
根据《时效条例》(第347章),关乎简单合约或侵权行为的诉讼及某些其他诉讼,在诉讼因由产生之日起计满6年后,不得提出。
此外,根据法例,外劳需在雇佣合约结束后返回原居地。如提前解约,只可获准在本港逗留至合约终止后的两个星期,或至逗留期届满为止。根据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条例》的规定,违反逗留条件乃属违法。该10名内地劳工向入境处申请以处于司法程序为由,酌情允许他们逗留香港至8月底。而在等待劳资审裁处裁决期间,他们亦不能返回内地家乡。社区及院舍照顾员总工会秘书郑清发解释,担心该10名内地劳工因签证问题很难返回香港。
劳工处被指作风官僚 工人为讨公道四处奔波
曾纪南认为,劳工处在处理宏光工潮一事上是官僚作风,工人需到不同地方投诉,如对于投诉补充劳工科需往长沙湾的办事处,滥收中介费需到旺角道职业介绍所事务科,劳资纠纷则需到观塘的劳资关系科。他建议劳工处将以上三个处理及监管外劳的部门合并。
他又认为现时输入劳工的机制有漏洞,如雇主解雇外劳,无需理会外劳是否遇到不合理遭遇,就可利用余下的合约期额,无需申报可即时补办手续输入外劳,指雇主可藉著机制漏洞继续剥削下一批外劳。他希望政府检视现时的补充劳工计划。
劳工处曾安排劳资调解会,当时资方并没有派代表出席,表示只会发放6月1至14日薪金给受影响员工。劳工处亦曾回应指,会密切关注并协助劳资双方透过调停解决争议,如未能解决,会协助雇员向劳资审裁处提出申索。如有足够证据显示雇主涉违反《雇佣条例》将提出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