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澳回收商不满土地被收回 指有违合理期望 求法庭覆核决定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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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发展将军澳数据中心,政府决定终止将军澳第85区短期租约,而现时的租客,即10间将军澳环保回收商亦被要求交还现时作业的土地,惟政府没有提供合适搬迁地方,因而面临结业。其中一名受影响的环保回收商今(3日)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废除政府收地决定。
申请人温俊杰(译音),答辩人为地政总署署长。温在入禀状中要求法庭颁令,就地政总署今年4月19日要求10个回收商交回土地的决定无效,并禁止政府收地。
为配合发展曾迁区
温在入禀状指,早于70至80年代,他与其余9名回收商已在将军澳坑口经营回收业,政府亦与他们签定短期租约租出土地。及至1996及1998年,政府要规管回收业及发展住宅用地,要求他们迁往将军澳86区及85区,他们亦答应。
曾答应堆填区运作不收回土地
温指,当时地政总署的人员确认,只要将军澳堆填区仍运作,署方不会收回地皮,惟政府现时的决定却违反他们的合理期望。温又补充,政府在通知他交回地皮的通知书,错误将他的英文姓氏“Wan”,打成“Wun”,故认为该通知书无效。
另外,温等人亦有向政府提议,可将他们迁往粉岭和合石地皮,政府亦表明有意在该处发展回收业,惟地政总署拒绝他们的要求。
案件编号:HCAL123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