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钧满醉驾超标三倍 官不信罗饮两杯:除非一杯一公升
撰文: 邓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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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视艺员罗钧满被控本年三月在九龙太子道醉驾,超标逾三倍,今早于观塘裁判法院认罪,案件押后6月27日判刑。罗钧满辩称当晚跟朋友聚餐,巧遇另一班朋友又跟新朋友聚餐,才当下饮两杯白酒,不料反被裁判官练锦鸿直斥:“无可能,除非一杯一公升,好心唔好讲呢啲野。”
罗钧满(32岁)今早身穿整齐白恤衫,神色凝重地出庭应讯。裁判官练锦鸿庭上未知罗钧满,问对方职业,罗钧满表示自己在无线电视当艺员,裁判官遂追问:“做咩艺人?拍戏?”罗钧满回应拍戏。
罗对事件深感后悔
虽然裁判官表明,有关程度可作监禁刑罚,辩方呈上多个案例,指出法院多次就类同超标程度,作出非监禁刑罚,故现索取感化官及社会服务令报告,罗钧满以10,000元保释外出。
罗钧满庭外表示,自己对事件深感后悔,但未有正面回应是否害怕,只表示待法庭裁决。
根据案情,警方于九龙太子道设置路障,大约凌晨三点截停罗钧满的座驾,罗钧满当下呼气的酒精比例是100毫升中63微克,带回警署后呼气更高,达到100毫升中72微克。依订明限制,酒精比例是100毫升中只可达22微克,罗钧满的超标程度为第三级别,最高刑罚入狱6个月、罚款10,000元及停牌不少于两年。
案件编号:KTCC2005/2016